不實信息嚴重擾亂網絡秩序 專家建議完善法律治理體系
不實信息嚴重擾亂網絡秩序 專家建議完善法律治理體系
構建多方參與協同治理機制遏制網絡謠言
□ 本報記者 蒲曉磊
“(晚上)10點了,去殯儀館上班,又是1600元一天,開心!”“殯儀館下班了,1600元到手,躺那啥也不用干,睡一覺,醒了下班”……近日,河南新鄉一名女子拍攝多段視頻稱,在殯儀館上夜班,晚上在那里睡一覺就有1600元工資。
對此,新鄉市殯儀館在官方微博上發布辟謠信息稱,這是有人冒充新鄉市殯儀館職工編造不實言論。
互聯網上不實信息時常出現,或聳人聽聞、混淆視聽,或帶偏節奏、引發恐慌,已經成為最令人們深惡痛絕的網絡亂象之一。
“各類混淆視聽、誤導公眾輿論的謠言污染網絡環境,部分群體為了獲取所謂的‘流量’編造、傳播虛假信息,頻頻出現輿論反轉,不僅損害了用戶對平臺的信任,而且擾亂了網絡秩序。”中國政法大學互聯網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許身健在接受《法治日報》記者采訪時說。
近年來,我國不斷加大網絡治理力度,法律已經從民事、行政和刑事三個層面,搭建了一套懲治網絡謠言的制度體系。但是,相關法律治理機制仍然存在一些不足,需要進一步加以完善,推動構建多方協同的治理機制。
源頭治理防范不實信息成謠言
疫情期間,造謠小區封閉、城市“靜默”;高考期間,傳播“準考證丟失”不實信息;以養生名義,傳播“土豆放進冰箱可能產生致癌物質”等虛假科普信息……
從這些年情況來看,每逢重大自然災害、重大社會熱點、重要國際事件,都會出現形形色色的謠言信息。在平時,針對廣大群眾特別是老年人群體也會出現方方面面的謠言信息。
對于這些令人深惡痛絕的網絡謠言,各地各部門持續加大打擊力度。
今年3月,國家網信辦部署開展2022年“清朗”系列專項行動,重點開展打擊網絡謠言等十方面任務。經過持續治理,網絡生態環境不斷優化,例如,在這次網暴專項整治行動當中,重點網站平臺累計攔截涉攻擊謾罵、造謠詆毀等信息6541萬余條,處置違法違規賬號7.8萬個。
多地在治理網絡不實信息過程中,形成了快速處置的工作機制。天津針對網絡謠言等有害信息,建立了全市網絡舉報一體化受理機制和聯合辟謠機制,打造“天津舉報”“天津辟謠”等傳播矩陣,清除有害信息傳播的土壤,同時也走好網上群眾路線,對反映群眾訴求的網上信息,第一時間發現收集,形成線下和線上聯動、及時辦理的工作機制,及時回應群眾訴求。
通過持續專項治理,網絡生態明顯優化,但不可否認的是,謠言治理仍有需要完善之處。
“謠言其實已經是部分不實信息傳播后的形態。不實信息在前期難以發覺與判斷,只有其達到一定量級時,才有可能被發現并研判,此時,網絡不實信息的傳播能力已變得更強,治理起來也更加困難。”許身健認為,不實信息是更廣義的謠言,謠言是不實信息已經傳播時的表現。因此,與其在形成謠言后再進行辟謠,不如在源頭對不實信息進行打擊,搶在不實信息成為謠言之前將其扼殺。
網絡平臺應積極承擔社會責任
目前來看,網絡不實信息主要包括虛假專業知識和社會新聞兩大類,形成原因復雜,包括編造謊言、仿冒他人蹭熱點、以訛傳訛、主觀臆測、擺拍演繹被誤以為真等情況。
而且,一些不實信息以標題黨的方式吸引“毒流量”,采用虛構、仿冒、擺拍、以“網傳”“聽說”打擦邊球等方式制造熱點,盡管未形成謠言,但在互聯網時代,信息傳播速度快、傳播渠道多樣、輻射面廣等特點使得不實信息很容易引起廣泛關注并最終發展成謠言,從而產生惡劣的社會影響。
治理網絡不實信息這一亂象,在技術、人力等方面擁有優勢的網絡平臺責無旁貸。
“盡管不實信息的傳播可能會在短期內提高點擊率、觀看率,給平臺帶來流量,但輿論的反轉必然會帶來用戶體驗感和信任度的下降,損害平臺的信譽,不利于長遠發展。”許身健說,對不實信息的打擊不僅是平臺積極承擔社會責任的表現,也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必由之路。
近年來,一些網絡平臺通過提高技術能力,持續完善治理不實信息的手段。例如,抖音通過建立預警、分析、驗真、標記、辟謠、攔截和提示7個步驟,并上線了溯源、打標、跳轉等多種功能,推動對不實信息的全面治理。
但不可否認的是,治理網絡不實信息,僅靠網絡平臺的“單打獨斗”,遠遠不夠。
“平臺的能力畢竟有限,例如,平臺審核人員對專業領域的知識并不熟悉,就無法辨別信息的真偽,因此需要與專業人員進行合作。”許身健認為,在營造清朗網絡空間、推進網絡文明建設的背景下,信息傳播平臺進行追蹤打擊、專業人員進行內容核實以及有素質的內容生產者和熱心用戶進行協助,都是這場博弈中的堅實力量。
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學術委員會主任金兼斌認為,對于不實信息的治理,要堅持依法治理、技術治理、協同治理的思路,要推動多源信息聯動和人機協同,從而有針對性地對不實信息進行治理。
“互聯網開放、自由、復雜的特點,決定了我國應該構建一個由政府、互聯網平臺、行業協會、媒體、專業機構、高校、社會公眾等多方參與、協同治理的網絡謠言治理機制。”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產業管理學院法律系主任鄭寧注意到,一些多方共建的辟謠平臺正在形成,例如,抖音通過“辟謠團”形式與全國近百家媒體展開合作,發布辟謠視頻300余條,播放量超5000萬。“這種多方共建辟謠平臺的做法,為不實信息治理提供了有益借鑒”。
建立健全常態化監管預警機制
我國法律已經從民事、行政和刑事三個層面搭建了一套懲治網絡謠言的制度體系。
網絡謠言可能會侵犯自然人或法人的名譽權,根據民法典規定,需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及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如果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規定,要受到行政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
刑法規定了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和誹謗罪。例如,刑法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既然法律已經建立了相應的網絡謠言懲治體系,為什么網絡謠言還是屢禁不止?
鄭寧認為,主要原因在于法律治理機制仍有不足之處。目前,我國關于網絡謠言治理的法律規定還比較分散和籠統,對于網絡謠言的概念界定、構成要件、規制程序等方面的規定不明確,謠言在法律上的模糊性和不確定性給后續治理帶來較大困難。網絡謠言監管機關也比較分散,相關監管往往通過專項行動進行,尚未健全常態化的監管機制。而通過司法機關追責,面臨周期長、訴訟成本高的問題。
對此,鄭寧建議完善法律治理體系,在今后互聯網立法和修法中,明確網絡謠言的內涵、構成要件、規制程序、法律責任,做好法律之間的銜接,平衡好國家安全、社會秩序以及公民的知情權、表達自由、人格權的關系,加大對網絡謠言的法律懲治力度,整合監管機關的職能,通過技術手段建立健全常態化網絡謠言監管機制和預警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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