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問丨張萬洪:中國在如何積極參與全球人權治理?
(東西問)張萬洪:中國在如何積極參與全球人權治理?
中新社北京3月30日電 題:中國在如何積極參與全球人權治理?
作者 張萬洪 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人權研究院院長
2022年2月28日,中國國務委員兼外長王毅在北京以視頻方式出席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49屆會議高級別會議時,提出中方促進和保護人權的四點主張,其中強調,要堅定不移推動國際關系民主化和法治化,踐行真正的多邊主義,推動全球人權治理朝著更加公平合理包容的方向發展。我們要秉持當代中國人權觀,弘揚全人類共同價值,為世界人權事業作出中國貢獻、提供中國方案。
那么,全球人權治理的意義是什么?挑戰有哪些?中國為什么要積極參與全球人權治理體系改革和建設?
時代之問:全球人權治理的重要意義
我們關注全球人權治理的出發點,首先是基于一個符合時代的對現實世界的認識:人類命運休戚與共,各國人民應該秉持“天下一家”理念,共同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全球人權治理是全球治理和世界人權事業有機結合的重要實踐領域,也是中國為全人類的法治、人權、和平、發展、公平、正義、自由、民主等文明價值貢獻智慧的重要研究領域。
“堅持積極參與全球人權治理”,既是中國人權發展的主要特征之一,又是我們在推進中國人權事業實踐中取得的寶貴經驗,要結合新的實踐不斷堅持好、發展好。為此要弘揚全人類共同價值,踐行真正多邊主義,積極參與全球人權治理體系改革和建設。
世界之問:全球人權治理體系面臨的挑戰
全球人權治理面臨的挑戰,首先是全人類共同面臨的迫切挑戰,亦即和平、發展和治理赤字背后深刻的人權危機。全球治理面臨諸多重大挑戰,軍備競賽、核武控制、恐怖主義、網絡安全、氣候變暖、環境問題、金融危機、全球貧困等傳統與非傳統安全威脅無一不與人權保障相關聯。和平與安全、法治、人權都是全球治理必須應對的挑戰。
其次,當前的全球治理秩序中缺乏公平正義的問題,加劇了各國人民面臨的人權危機。現行全球人權治理機制面臨的一大挑戰在于某些西方國家惡意利用國際人權機制,破壞多邊主義和全球人權治理體系。其深層原因在于,國際政治、經貿領域的新變化,削弱了西方主導的國際秩序的自由主義價值基礎,激化了各國的文化政治認同差異乃至價值沖突,并顯著增加了全球人權治理議題的復雜性。
此外,中西方人權理念的差異沒有得到恰當理解,導致了人權對話的障礙,乃至誘發了人權話語的對抗。西方人權理念中缺乏實質平等要素,深陷形式主義和個人主義泥潭,不能回應深刻的社會矛盾。在國際交往中,一些西方國家慣于將人權理事會等國際人權機制當成“有用則取、不用則去”的工具,無視自己的人權問題,對別國實施雙重標準、妄加評判和無理干涉,都未脫離國際舊秩序中強權國家的壓迫邏輯及其意識形態藩籬。此外,在晚近的國際經貿合作糾紛中,貿易與人權治理的交叉視角也突顯出來。
最后,新冠疫情凸顯出全球人權治理的新挑戰,在于應對普遍風險與人的脆弱性,提升制度和社會韌性。全球風險社會在后疫情時代的擴張,反映出現代社會治理的復雜性,也凸顯出人的脆弱性,對完善法治、保障人權、實現全球公正提出了新的要求。現代社會應對風險的福利模式和法律控制模式,與普遍確立的人權標準尚有較大距離。以人的主體性和能動性為核心,提升國內及國際社會層面的法治韌性,這應是全球人權治理的關鍵目標所在。
中國之問:中國參與全球人權治理的定位和遵循
中國一直是全球人權事業健康發展的倡導者、踐行者和推動者,反對將人權政治化或搞人權“雙重標準”,推動國際社會以公正客觀非選擇的方式處理人權問題。中國參與和促進雙邊或多邊人權對話,積極推動建設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人權治理秩序。
中國深度參與與聯合國多邊人權機構的合作,包括憲章機構和條約機構,并在其中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中國表達的人權理念被寫入了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決議,成為全球人權話語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在全球人權話語和人權治理機制的發展中已經并將繼續起到負責任國家的積極作用。
中國不斷完善國內治理體系、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高國內人權的實現水平,為全球人權治理作出貢獻。中國堅持以發展為人“賦能”,持續擴大“對人的投資”,為人民自由發展提供更多可能性。
中國獨立自主的法治與人權事業豐富了全球人權治理的思想資源和價值底蘊。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成功走出了一條符合中國國情、遵循法治規律、通向良法善治的法治現代化正確道路。這一模式具有開放性、包容性和科學性,既不同于英法德等西方國家內生演進型、也有別于日韓新等東亞國家外發推進型,而是走自上而下、自下而上雙向互動推進法治現代化的新道路。
道路之問:中國促進全球人權治理體系改革和建設
首先,共商全球人權治理體系的改革和建設,應當以法治和權利作為共同語言,促進國際與國內法治的正向反饋。全球人權治理的著力點在于聯合國,即在國際社會,法治、人權、民主屬于“聯合國的普遍和不可分割的核心價值與原則”,包含在《聯合國憲章》之中。法治與人權已經成為國際對話的重要語言,也是全球治理產出的國際公共產品,可以促進基本人權和人類共同價值的實現。
其次,改革全球人權治理體系的根本動力,在于以發展促進人權,在發展中尊重保障和實現人權,以及實現人的自由全面發展。發展不平衡是當今世界最大的不平衡。許多國家在政治經濟社會等領域發展的不充分、不平衡,造成了國家治理的失敗、國家能力的軟弱以及應對風險的脆弱性,進而導致了人權危機、人道主義災難,對鄰國、地區和國際秩序造成負面沖擊。以發展促進人權的原則應貫穿于本國人權發展和全球人權治理良性互動的全部過程。
建設全球人權治理體系的基本策略,在于自主選擇法治現代化道路。踐行真正的多邊主義,共同應對現代化、全球化挑戰,就是要尊重各國自主選擇,推動形成制度文化交流互鑒的價值標準:能否獲得人民擁護支持,能否帶來政治穩定、社會進步、民生改善,能否為人類進步事業作出貢獻。
最后,完善全球人權治理體系的未來前景,在于促進民主和法治多樣性,實現“和而不同”“美美與共”的人類大同。全球法治、民主與人權治理模式的多樣性,是各國自主選擇現代化道路的必然結果,也是各國人民深刻反思和批判現代性困境所呈現的參差多態的文明結果。沒有多樣性,就沒有人類文明。多樣性是客觀事實,將長期存在。各國應該在相互尊重、求同存異基礎上實現和平共處,促進人權文明的交流互鑒,為全球人權治理事業和人類進步事業注入新的動力。(完)
作者簡介:
張萬洪,法學博士,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武漢大學人權研究院(國家人權教育與培訓基地)院長,武漢大學國際法治研究院(國家高端智庫)核心團隊首席專家,武漢大學公益與發展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領域為人權法、特定群體權利保護等。曾任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日本東京大學等教研機構訪問學者。作為專家小組成員,參與中國人權領域多項政策、法律和重要文件的起草和評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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