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2年至2007年,李德昭、胡星和曾華,昆明市規劃局倒下了3任局長,相伴的情況是昆明房價一路攀高,與市民實際收入形成較大反差。
當地老百姓曾經普遍認為是黑心的地產商和省外炒房團所為。事實上,房地產商也在暗地里叫苦,他們的成本除了正常的地價和造房等開支外,利潤的許多都要用來打點層層官員。昆明市一名經常代理房地產官司的律師說:“首先是政府希望從土地銷售上更多獲得財政收益,其次是官商勾結導致昆明房價高漲,其中如曾華類的官員起了非常惡劣的催化作用!
隨著房價上升,開發商收益增加,這些貪腐勢力對于地產項目的灰色收益的期望值也不斷提高,“以前三五萬元能辦下來的手續,很可能官員的胃口已增加到十幾萬幾十萬”。
另兩個可資參考的個案是,曾華的欲望不僅僅體現在對待房地產公司方面。云南省一個廳級部門按照正常程序申請到一塊職工住房建設用地,而手續來到昆明市規劃局后卻被一直擱置,這個廳級部門正常交涉了許多次都無果,最后有房地產公司提醒他們應該向曾華“表示表示”,由于這家單位不愿意做,所以該計劃最后被拖延荒廢。
昆明市北市區有一個由云南江東房地產集團開發的“江東花園(一期)”的商品房小區,曾經因為擁有一個巨大、漂亮的花園而高價暢銷,而當住戶全部入住后,房地產公司卻開始斬花除草,欲在花園上建蓋新的高樓,并且拿出了市規劃局同意的批文。住戶們在2005年前后不斷到政府上訪,甚至多次阻斷市區道路,引發了大規模交通阻塞。后來昆明市政府及時干預,責令市規劃局“重新規劃”,但漂亮的花園隨后變成了一片荒草地一直擺在那里。
在昆明市檢察院對曾華的犯罪指控中有如此內容也許可以說明此事件的“原因”:“2004年初至2006年2月,被告人曾華利用其擔任昆明市規劃局副局長、局長的職務便利,在審批云南江東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過程中,收受該公司所送的人民幣2萬元。”
曾華上任局長后,也曾信誓旦旦地表示一定要抑制房價,建設好新昆明,改變昆明臟亂差的形象,但是最后的結局再次成為昆明官場的鬧劇。
在其被雙規后,至少有數十名昆明房地產公司負責人被司法機關通知協助調查,部分被刑事拘留、逮捕或取保候審,而更多的房地產商人卻是“聞風而逃”,紛紛關掉手機外出躲避,其公司員工對外一律稱“老板出差了”。
2007年2月2日,原昆明市規劃局副局長周峰越被任命為局長。與此同時,得知曾華案件偵查結束起訴,意味著“事態不會再擴大了”,外出的房地產商人們又陸續回到昆明,“無論出了多大的事情,有人進去頂罪就行了,外面仍然要建設、要發展,需要有人做事情,不可能停下來,無論是我們自己還是政府對這一點都是清楚的”。據《南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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