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稅能遏制高房價嗎
從世界范圍看,大多數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都對房地產征收物業稅,有的國家稱之為不動產稅,有的稱之為財產稅,香港地區稱之為物業稅,我國物業稅的提法就是來自香港。
這項稅收是對公民財產征收的一種稅收,也就是在房地產的持有階段向政府繳稅。從多個國家的實施情況看,這個稅種更多的是保障地方財政收入。
各國在這個稅種的稅率、征收方式上都不盡相同。美國是按照房價的0.8%~3%每年繳納;新加坡是按照階梯式的稅率,第一套按每年房屋總價的4%征收,第二套及以上每年征收11%,但政府租屋也要繳納;我國香港則是按照租金繳納。
在我國,物業稅的提出向公眾描繪了一個值得期待的前景,那就是平抑高昂的房價。
理論上看,擁有的房地產越多,需要繳納的物業稅總額也就越多,持有成本的增加會迫使擁有多套房產的人出售手中多余的房產,增加市場供給,從而帶來房價的下跌。
SOHO中國董事長潘石屹就多次表達過這樣的觀點。在今年北京的兩會上,作為北京市人大代表的潘石屹再次表示,在中國目前的情況下,只有實行物業稅才能降房價。
經濟學家樊綱認為,物業稅是房價的穩定器,能夠起到打擊投機的作用。
財經評論員葉檀曾撰文認為,在政府職能轉變、土地市場變革的前提下,開征物業稅能夠打擊投資型購房,遏制高房價。
葉檀提出征收物業稅有三個前提,即有明確的稅收立法,廢止土地增值稅;地方財政必須向地方納稅人全部公開;堅決、徹底地廢除土地財政。在這三個前提下,物業稅才能成為良稅,成為打擊投機、高房價的重要武器。
也有不同看法,馬光遠就認為物業稅跟房價沒有太多關系。
“這個稅種不應該被理解為短期政策調整的工具,而應該理解為國家稅收制度的一項改革。”馬光遠說,在國外,物業稅是對持有不動產的人征收,通過稅收的方式讓沒有能力擁有房產的人將房產轉移給有能力擁有房產的人,讓房地產流動起來,其重要的原則是不能引起房價的劇烈波動,否則會被認為是政府過度干預市場。
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講,馬光遠認為,不要把開征物業稅跟降房價掛上鉤。開征物業稅并不一定能降房價。
“即使開發商零成本拿地,房價也降不下來,開發商一樣會有很多理由堅持高房價。房價根本就不是成本決定的。”馬光遠說。
面對物業稅降房價的觀點,中國人民大學民商法研究所所長、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劉俊海認為這是開錯了藥方。
“如果說物業稅是為了降房價,這肯定錯了。”劉俊海說,開發商并不會因為開征物業稅壓低房價。地方政府已經從土地財政中嘗到了巨大的甜頭,再征收物業稅豈不是要再收一次錢?而且,地方政府征收物業稅破壞了老百姓的買房預期。
在劉俊海看來,如果開征物業稅,利益受損的肯定是普通購房人。他認為,現在買房子的并不都是有錢人,很多人都是靠父母出首付、自己貸款還月供的方式買房,高房價本身就是對其利益的剝奪。如果再對其征收物業稅,那就是對大量普通購房人利益的再一次掠奪。
物業稅征收面臨眾多技術難題
在技術層面上,物業稅怎么征收也是個問題。
從物業稅的概念來看,是對房地產擁有者征稅,那么房屋、土地的產權是一道繞不過去的坎兒。
“外國土地是私有的,買房子就獲得了土地的所有權。我國購房人拿到的只是土地70年的使用權,70年后是否還要再交錢,至今都沒有明確規定。”劉俊海說,外國土地自由流動,我國是政府壟斷土地,已經享受了巨大的利益,不能因為物業稅空轉了幾年就說現在要出來練兵。
在北京市兩會上,多位政協委員表示,物業稅將從商業地產開始征收,然后是超大戶型豪宅,最后是普通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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