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位全國政協委員就北京某小區房地產商在房地產開發環節的費用進行實地調研。根據開發商提供的數據,該小區每平方米平均售價23000元中建筑成本約3500元,土地費用近6000元,各種稅費近10000元。
地方政府是現行房地產制度的最大受益者,這已是房地產業者的一個共識,土地出讓金和稅費占了房價的絕大部分,十位委員的調研和提案只不過再次把這個問題說了一遍。然而過去的調控手段從來沒有在這個關鍵問題上下工夫,調控的結果也就可想而知。
據披露,各地政府在房地產開發過程中所征收的稅費多達50余項,不僅巧立名目五花八門,而且重復征收嚴重,比如所謂藍圖審查費、人防費、文物勘探費、施工合同鑒證費、預算審核費、質量監督費、散裝水泥推廣費、房價審查服務費、電力委托費等等。更不可思議的是,還要收取不可預見費。
但在現有條件下,降低稅費能否降低房價,本人對此持嚴重懷疑態度。就從上述小區房價說起。開發商自己說每平方米平均售價約為23000元。其中,建筑成本約3500元,土地費用近6000元,各種稅費近10000元。這是按現有的土地成本和房價來計算的,似乎也沒有錯。但是該2003年9月12日開盤的時候,均價才每平方米7200元,到2007年12月24日開始突破2萬元大關。這一路走來的過程中,當然有勞動力成本和物價成本上升、有當初買地的利息成本、稅費增加等因素,但上升的幅度會不會如房價上漲的幅度那么大,是大可懷疑的。
不說當初7200元的房價里開發商有沒有暴利,從7200元到23000元之間,就有一個相當巨大的暴利空間,。我們不能要求商人只按成本定價,但房價為什么能夠從7200元一直賣到23000元?這個才是真正值得深究的。稅費太高固然是其一,也不能怪房地產商心太黑.問題就在于土地壟斷導致競爭不充分,開發商在壟斷的利益鏈條中自然能夠分得一杯壟斷利潤的羹!所以,土地壟斷供應的問題不解決,房地產業的暴利就難止,房價下降的希望也很渺茫。
□童大煥(摘編自3月11日《東方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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