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建設部新聞發言人對國務院發布的《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進行了解讀。
未出所料,在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到位的同時,高房價城市中等收入人群買房難的問題,很自然地被提了出來。
對此,建設部發言人表示,不滿足條件的住房困難群體,未來將通過“兩限房”(限套型、限房價)的形式解決住房問題。值得注意的是,發言人此次透露的信息還首次明確,未來“兩限房”將成為住房保障系統的重要補充。
年初,就曾有人構想,用“兩限房”來滿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自住需求,即解決一部分無能力購買普通商品房、又超過經濟適用房購買條件的“夾心層”的住房問題,從而形成商品房、限價房、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四個層面的住房供應體系。當有人對“供應體系”和“保障體系”混淆不清時,有關部門曾出來澄清,“兩限房”只屬于供應體系中的一個產品,沒有政府保障性質。
可是,“兩限房”這個產品,畢竟是以犧牲地價為基礎的,畢竟是以土地出讓金沖抵部分價格來實現限戶型、限價格目的的。那么,土地是社會公共資源,讓利本身就已經使“兩限房”帶上了國家福利的性質,從這一點看,它似乎更接近于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用房,只不過因為土地出讓金出讓比例不同,而產生了價格的不同而已。如果它不具備“保障”性質,政府也就沒有理由對其進行“限價”。
在中國的住宅保障體系中,經濟適用房一直在唱主角,但因資格審查這個死結始終難以解開,讓它聲名狼藉。如果將“兩限房”也定位在保障上,設計者顯然明白,其承襲了經濟適用房分配上的所有缺點,發生在經濟適用房上的倒號、騙購問題也會在“兩限房”上“應利而生”。如果政府部門不借鑒和吸取經濟適用房已經出現的問題,進行行之有效的監管和防范,“兩限房”重蹈經濟適用房的覆轍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如果從一開始就不把其劃入保障性住房的序列,那么,政府就有理由回避監管。既然“兩限房”不具備政府保障性質,政府部門完全不用費神費力去圈定購買范圍,更沒必要對資格做審查。可是,“兩限房”的價格雖然高于經濟適用房,卻比其他商品房低很多,怎么賣?賣給誰?賣了以后如何管理?這幾個核心問題,如何解決?
此次,建筑部發言人首次明確指出,將“兩限房”納入住房保障體系,那么,原先回避的“監管”問題,就被擺在了明面上。
理論上說,即使在發達國家,多數政府也未能把中等收入人群一并納入保障范圍。但我們的現實是,在部分大城市,中等收入人群已經被高房價逼在了門外,這是不能視而不見的現實。“兩限”房的出現,從某種意義上講,就是為了解決這一矛盾。當它成為中等收入者的“保障房”時,如何監管和分配,就是政府無法推卸的責任。
據有關報道,廣州的首批“兩限房”10月份就要推向市場,可是令人尷尬的是,有關部門至今沒有拿出一套完整的分配方案來。北京下決心要讓購房人得實惠,接二連三推出限價房用地,在經歷了近一年的研究、醞釀之后,至今也未見系統完整的分配辦法。細則遲遲出不來,不僅說明政府行事的謹慎,更說明“兩限房”本身就是一個燙手的山芋。
不管怎樣,“兩限房”已經來到了這個世上,許多城市已呈箭在弦上,不得不發之勢。可以肯定的是,如何分配,將成為考驗管理者智慧的第一道難題。(一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