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通過的物權法,作為今年“兩會”萬眾矚目的焦點之一,它自1993年起草、2002年提交全國人大審議以來,反復雕琢,時間之長、修改之細、爭論之多、醞釀之充分,刷新中國立法史上的多項記錄,成為我國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典范制定物權法是我國法治進程中的一件大事,這部瓜熟蒂落的法律頒布實施后,對規范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激發全社會的創造活力會起到哪些推動作用?對廣大民眾的生活和切身利益又會有什么影響?請看專家的評說——
本期話題主持人:王君琦
特邀嘉賓:江平:中國政法大學原校長、終身教授王利明: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梁慧星: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楊立新: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為什么說物權法實質上就是一部“財產法”
主持人:物權法充分凝聚了全國人民的共識,在剛剛閉幕的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瓜熟蒂落”,高票獲得通過。那么,到底什么是物權法?其主要的精神是什么?
梁慧星:物權法是規定有形財產歸屬關系的法律。民法上將財產分為有形財產與無形財產。有形財產,以是否可以移動為標準,分為不動產和動產。物權法就是關于動產、不動產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法律規則。
王利明:《物權法》實質上就是一部“財產法”,物權法規定的主要是有形財產。同時,物權法是民法的一個組成部分,主要調整各種物品的歸屬和利用保護,包括明確國家、集體、私人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參見主題延伸•物權法之關鍵詞)以及對物權的保護。物權法對市場主體的財產進行平等保護,在市場經濟發展中有著無可取代的地位。
物權法的內核是什么?
主持人:物權法同每個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其內核是什么?
王利明:產權應該是物權法的內核。物權法的作用在于通過確認產權和保護產權,維護國家基本經濟制度,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促進物盡其用。這也是物權法立法的基本目標。
平等保護財產是物權法最重要的基本原則,這一原則是民法平等原則的具體化,不管是國家的財產、集體的財產還是個人的財產,其法律地位都是相同的,都同等地受物權法保護。
究竟該怎樣理解物權法的平等保護原則?
主持人:“平等保護”原則可以說是物權法制定過程中爭論較多的問題之一,究竟該怎樣理解“平等保護”原則?
王利明:物權法的平等保護原則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理解:一是物權主體的平等。此種平等在物權法中主要體現為如下兩個方面:一方面,任何物權主體在設定和移轉物權時,應當遵循共同的規則。另一方面,各類物權人在行使物權時,也應當平等遵循物權行使的規則。二是在物權發生沖突的情況下,針對各個主體都應當適用平等的規則解決其糾紛。三是在物權受到侵害之后,各個物權主體都應當受到平等保護。物權法的精神是,只要屬于合法所得的財產,都要受到物權法的保護;公有財產要予以保護,私人的合法財產也要保護。各個權利人無論在保護的范圍還是保護的力度上,都應當是一致的。
[1] [2] [3] [4]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