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三日電(記者 張朔)為了完善保護私人財產的法律制度,于今天提交最高國家立法機關審議的中國民法草案對私人所有權作出專章規定。
該草案第二編物權法中,在國家所有權、集體所有權之后,對私人所有權作出六條規定。其中包括——
“國家保護私人的儲蓄。國家保護私人投資以及因投資獲得的收益。”;“國家保護私人財產的繼承權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私營企業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具備法人條件的,屬于該法人所有;不具備法人條件的,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規定享有所有權。”等。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顧昂然在介紹民法草案情況時說,有關物權法的基本原則和物權保護等規定,對公民財產以及非公有制企業的財產都是適用的。草案規定,本法所稱的私人所有權,包括自然人以及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的主體,對其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全面支配的權利。
此外,民法草案中引人注目的一點是增加規定了隱私權。草案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隱私的范圍包括私人信息、私人活動和私人空間。禁止以窺視、竊聽、刺探、披露等方式侵害他人隱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