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1日電 近一時期,境外一些媒體報道了中國公民王炳章失蹤事。新華社記者近日就此案采訪了公安部新聞發言人。
聲稱被勒索一千萬美元
據這位發言人介紹,今年七月三日晚上十時許,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港市公安機關接到有人被綁架的報警后,迅速出警,在防城港市北郊伯虎廟中發現了三個被捆綁的人。據這三人陳述,他們于六月二十七日在越南廣寧省遭到綁架,并被勒索一千萬美元。因支付不出贖金,他們被蒙住雙眼,輾轉數地,直到被中國警方解救。這一綁架案,中國警方仍在偵破中。
一九九九年五月已被通緝
經當地公安機關對這三名身份不明的被綁架者進行反覆核查證實,他們分別是王炳章、岳武、張琦(女)。王炳章為中國公民,系國家安全機關正在偵查的涉嫌間諜犯罪嫌疑人,并因涉嫌暴力恐怖活動于一九九九年五月被廣東省公安機關通緝。
經國家安全機關偵查證實,王炳章自上世紀八十年代初即與臺灣間諜情報機關建立聯系,接受其資助,為其搜集、竊取、提供國家秘密。經公安機關偵查證實,長期以來,王炳章公開發表和在互聯網上登載了大量宣揚暴力、恐怖主張的文章,聲稱要采取暴力手段,進行綁架、爆炸等恐怖活動,并親自策劃、組織、實施了多起暴力恐怖活動。
公安部新聞發言人指出,王炳章涉嫌從事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犯罪活動,依據中國《刑法》第六條、第七條之規定,中國對其有司法管轄權。廣西公安機關在核實了王炳章的身份后,根據其涉嫌犯罪的事實,及有關案件管轄的規定,將王移送廣東公安機關審查。廣東公安機關因王涉嫌從事間諜和組織領導暴力恐怖活動犯罪,依據中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一條、五十七條之規定,依法對王執行監視居住。十二月五日,經檢察機關批準,廣東警方依法對王炳章執行逮捕。目前此案仍在進一步偵查中。
依法不允其家屬探視
當被問及王炳章被采取強制措施后是否通知了其家屬,該發言人說,因王涉嫌的犯罪涉及國家秘密,根據中國有關法律規定,目前不允許其家屬探視。據這位發言人介紹,經核查,和王炳章一起被警方發現的岳武和張琦與王涉嫌的間諜犯罪和組織領導暴力恐怖犯罪無關。日前,公安機關已解除對岳、張二人的監視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