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9日電 據中國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消息,日前,針對相當一部分國有地方煤礦依然存在的種種問題,中國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專門發出通知,要求各煤礦安全監察局及北京、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監察辦事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煤炭管理部門加強國有地方煤礦安全工作。
通知說,近年來,經過專項整治和深化整治,依法關閉非法和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小煤礦,鄉鎮煤礦經過停產整頓,中國國有重點煤礦通過國家技改資金扶持以及“一通三防”專項監察和重點監控,改善了煤礦安全裝備和設施,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總體上趨于好轉。
通知說,但是,相當一部分國有地方煤礦開采技術水平低、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技術管理薄弱、安全基礎差等問題未能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加之一些地方對國有地方煤礦的安全專項整治重視不夠、力度不大,造成國有地方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比較薄弱。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國有地方煤礦安全工作,深化國有地方煤礦安全專項整治,并強調了以下四項工作:
一、各地要嚴格按中國國務院安委會《深化煤礦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要求,認真對國有地方煤礦進行專項整治。凡達不到驗收標準和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要限期整改;經限期整改仍達不到標準的礦井一律停產整頓。未經驗收合格的礦井不得生產。
二、各地要加強對國有地方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切實抓好深化煤礦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三、各類煤礦企業及主管部門要嚴格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依法下達的責令關閉、停產整頓、停止作業、限期整改等監察執法指令,對拒不執行以及釀成事故的,要依法查處,并追究有關主管部門的行政責任。
四、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加大對國有地方煤礦的監察力度。要利用年底前的時間,組織對轄區內問題突出的國有地方煤礦進行一次重點監察,嚴格執法,該停產的堅決停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