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3日電 近日,涉嫌詐騙巨額資金的湯志君被江西婺源縣人民檢察院批捕。此君作案時,竟把于1999年12月處以死刑的大貪官胡長清作為自己的“虎皮”,聲稱自己是胡的“干兒子”。人民法院報的正義周刊今天刊文分析為何大貪官胡長清的名字在他伏法之后居然還有用。
湯氏自稱是“胡長清的干兒子”,編了一套叫人不能不信的故事:因為他是胡長清的“干兒子”,所以跟著蹲了四個月的大獄,原來干的外貿單位呆不下去了,幸虧某科研單位夠朋友,給了個生產無公害農藥的技術配方,準備下海辦企業。浙江一位何老板見他“有背景、有項目”,篤信不疑,約上兩個朋友合資辦廠。50萬注冊資金進了銀行賬,“胡長清的干兒子”便用各種手段取走了47.8萬。
文章說,這個騙子有兩點可愛之處。一是懂得名人效應。胡長清是臭名昭著之人,簡曰“臭名人”。臭名人、死名人畢竟都是名人,是名人就有名人效應可以挖掘利用。二是懂得逆向思維。人們厭惡貪官,不愿被貪官牽扯上,甚至原來號稱剁頭之交的哥們僚屬,都恨不得立馬證明自己是多么清白。避之猶恐不及時。有人說是胡長清的干兒子,且跟著吃了四個月的牢飯,能假嗎?世上只有抓肉往臉上搭的,沒有抓屎往頭上扣的。何老板就這樣上了當。
文章說,走南闖北、勤奮精明、頗有市場經濟頭腦的浙商栽在“胡長清的干兒子”手上,最關鍵的一點,大概就因為騙子“干兒子”身份“有背景”。什么“背景”呢,恐怕不是已經死了的胡長清,而是胡長清曾經的權力范圍或關系網。
做生意找“背景”,是一條不見于商書行規的蹊徑,有悖于公平競爭的游戲規則,還是引發腐敗的因素。但現實中就有不少與有背景者做成了生意,獲得了大利,交上了朋友。只不過何老板背運,寄希望于胡長清的亡靈,相信其“干兒子”的背景,在市場經濟中搞“仕場經濟”,只好精明反被精明誤了。
文章作者說,騙人者和被騙者能夠在已死的胡長清的名字上一拍即合,說明貪官還有用,還值錢、還有影響正常社會生活的能量。借用經濟學的術語,貪官也是“無形資產”。有的貪官把問題自己兜著,沒有出賣臺上的同伙,那些受其庇惠的“正人君子”對倒霉的貪官及其家屬自然要多多關照,因為倘把事情搞毛了,自己也難保得住;有的貪官法辦了,可查出的問題只是其貪污受賄中的小部分,待緩刑期滿或三年五載出獄后,有大部分不義之財可享用,有若干社會關系可利用,雖無高祖還鄉的威風,也有胡漢三還鄉的邪氣,做生意發財路路通。這樣的“無形資產”,一般人是沒有的。
作者說,有此令人匪夷所思的“反腐后遺癥”,胡長清的名字還有用,“干兒子”騙術能得逞,不過是小巫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