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十月十七日電(記者 張傳熙)就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條要求香港特區政府就顛覆國家行為自行立法,香港特區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今天表示,特區政府必須按照國家對臺政策的決定處理臺灣問題。
梁愛詩今天在港島港麗酒店出席香港報業公會午餐會時就二十三條立法中公眾關注的幾個問題發表演講。
在對臺問題上,梁愛詩從法律角度闡述了分裂國家罪行所指含義。她說,談到分裂國家,大家都想到臺灣問題。臺灣是中國國土,是不可爭議之事。她說,“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一九七九年以來中國政府解決臺灣問題的基本方針。處理臺灣問題時,特區政府必須按照國家對臺政策的決定。她說,特區政府就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在分裂國家問題上需要有一致的原則,即以武力或暴力把本國一部份領土分裂出去或反抗國家對其行使主權,是分裂國家行為,但如果只是言論,而不付諸行動,并不構成分裂國家。
她特別指出,特區政府擁護和平統一的政策,不容許任何人借助香港從事損害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活動。因此,任何人或者勢力在港制造叛國顛覆、煽動叛亂、分裂國家或者教唆、協助他人干犯這些罪行,必依法起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