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4日電 備受臺灣各界矚目的公務員忠誠查核辦法即將出爐。辦法規定,辦理“國防”、“外交”、科技、情治、財經、大陸事務等六項敏感職務公務員初任、再任、調任前必須接受忠誠查核。
同時,凡本人、三親等以內血親、繼父母、配偶或配偶之父母,曾在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居留一年以上或任職者,也就是只要公務員與大陸人士結婚,就可能無法擔任該六項敏感職務。
而查核辦法規定的查核對象,除前述“國防”、“外交”等六項職務外,“總統府”、“國民大會”、“國安會”等單位也可視需要將辦理事務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業務人員納入范圍。
臺灣的“人事行政局長”李逸洋聲稱,實際情況須視調查局查核才能決定能否擔任,但由于這六項職務都攸關“國安”、重大利益,審慎也是有必要的。
不過李逸洋表示,將來必須接受忠誠查核者只有四、五千個職位,其中有四分之三都集中在情治單位,對一般公務員沖擊非常有限。
除了忠誠查核辦法外,備受矚目的兩岸關系條例新修定草案也即將出臺,修正案中除了備受關注的有關兩岸三通條款不動外,針對大陸配偶赴臺居留或工作一事,也將采取“從嚴”規定,未來大陸新娘或新郎欲在臺取得居留權,或是取得工作權,將會有非常嚴格的限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