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地近年來的旅游開發熱潮中,一種以風景名勝命名行政區域的風氣也興盛起來。在中國社會科學院環境與發展研究中心日前召開的一次研討會上,一些常年致力于地名研究的專家深表憂慮:名不副實的“名勝式地名”越來越多,不恰當命名之風該剎一剎了。
記者了解到,早在1986年國務院發布《地名管理條例》之后,國家民政部在“實施細則”中規定:不以著名的山脈、河流等自然地理實體名稱作行政區域專名;自然地理實體的范圍超出本行政區域的,亦不以其名稱作本行政區域專名。但近些年來,不僅風景名勝的名稱被一些地方“熱用”,而且,命名中名實不符的現象比較多。
中國地名研究所應用理論研究室主任商偉凡告訴記者,由境內標志性的自然景觀(如名山大川)名稱派生或引申出政區名稱,是古今政區命名的常用方式,但關鍵是要名副其實。從目前看,命名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有兩個:一是“頭”小“帽”大,將大的自然景觀名稱用于小的政區,如福建省武夷山市,將縱貫閩、贛邊界的“武夷山”用于縣級政區。二是“帽”小“頭”大,將小的自然景觀名稱用于大的政區,如安徽省黃山市,用地處一縣境內的“黃山”命名包括3區4縣的地級市,讓點狀的景觀代表面狀的政區,以致出現“皖南處處皆黃山”的怪異局面,黃山、黃山市、黃山區、黃山風景名勝區、黃山機場、黃山站,不同的“黃山”內涵各異,指位混亂,違背了地名的指位性、排他性規律。
在不恰當地以風景名勝命名政區的同時,還有另一種現象存在。一些地方在交通上做文章,將風景名勝名稱的使用范圍人為擴大。中國地名研究所副研究員朱昌春舉例介紹,井岡山市沒有鐵路經過,故無井岡山車站,東鄰的泰和縣有京九鐵路通過縣城,其所設車站的站名為“井岡山”,實際上從這里到井岡山市區大約有120公里之遙。
據專家分析,一些地方名不副實地將政區名、站名冠以風景名勝名稱,主要是看上了風景名勝帶來的經濟效益,借風景名勝的魅力吸引游客光顧,以增加當地收入。殊不知,如此做法長久下去,不僅有損風景名勝的特定形象,打亂了當地歷史、地理、文化等傳統體系,還將直接影響到當地聲譽,效果適得其反。(據上!段膮R報》/記者吳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