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8月31日消息:《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將從明天起開始實施。今后老百姓到醫院看病要注意些什么,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怎么辦,解決這些問題都有了新的依據。
據中央電視臺報道,中國對患者的知情權予以保護。在進行診療活動時,患者可以要求醫務人員對病情、醫療措施、醫療風險等如實告知,醫務人員必須及時解答患者的咨詢。過去手術前由患者家屬簽字的傳統作法已有改變,做特殊檢查、特殊治療、手術、實驗性臨床醫療等,則由患者本人簽署同意書。
因實施保護性醫療措施,不宜向患者說明情況的,應將有關情況通知患者近親屬,由患者近親屬簽署同意書,并及時記錄;颊哂袕陀〔v的權利,可以復印的病歷包括門診、急診病歷、住院病歷中的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手術同意書等記錄患者客觀情況的客觀病歷,但是醫務人員通過對患者病情發展、治療過程進行觀察、分析、討論并提出診療意見等而記錄的主觀病歷資料患者不能復印。
當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等應當在醫患雙方都在場的情況下封存和啟封。如果不認同醫院作出的死亡原因解釋,患者家屬可以要求進行尸檢,但必須遵守有關尸檢時間的規定,以免影響對死因的判定。
發生醫療事故爭議后,當事人雙方可以從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家鑒定組成員。患者發現鑒定專家名單有不符合《條例》規定時,可以要求專家回避。必須提醒的是,非法行醫造成人身損害不屬于醫療事故。
另外,在緊急情況下為搶救垂;颊呱扇【o急醫學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在醫療活動中由于患者病情異;蛘呋颊唧w質特殊而發生醫療意外的;在現有醫學科學技術條件下,發生無法預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無過錯輸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因患方原因延誤診療導致不良后果的;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也不屬于醫療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