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多年前,章回小說作家張恨水所著《啼笑因緣》曾在大陸、港澳以及南洋一帶,紅極一時。
《啼笑因緣》最初連載于上海《新聞報》,從而使當時這家銷數居全國之首的報紙讀者猛增。后來印刷成書,一版再版達20余次,行銷南北各地。后又相繼被編成話劇,拍成電影。在拍電影時,還有一段插曲:當時上海兩家大的電影公司——明星公司和大華公司爭相拍攝,竟因專有權問題打起官司來。后來經章士釗律師調停,大華停拍,明星賠出一筆款項了事。明星拍了一部長達6集的影片,在滬、穗、港、漢、平各地影院放映,賣座歷久不衰。
《啼笑因緣》情節雖然曲折,故事卻并不復雜,登場人物也不多。大意是,在北平讀書之大學生樊家樹,課余到天橋聽大鼓書,結識了鼓書藝人沈鳳喜;后沈為軍閥劉旅長搶去,不堪虐待,精神失常,最后為關秀姑父女救出。小說結尾的關秀姑,行俠好義,很有點《兒女英雄傳》中十三妹的味道。
張恨水的《啼笑因緣》在上海《新聞報》連載,是1929年至1930年間的事情。但他心中有這個故事的影子卻是在1925年左右。那時張恨水還在北京《世界日報》工作。據他當時的同事張友鸞談,張恨水最愛聽戲,有一次,《世界日報》記者門覺夫約他倆到四海界平園去聽高翠蘭唱大鼓,偏巧張友鸞那天有事沒去成。事后張恨水對張友鸞說:請你去聽你不去,如今你要聽也聽不成了。
原來就在那天晚上,高翠蘭被一個姓田的旅長搶走了。
鼓書藝人高翠蘭色藝俱佳,是他養父母的搖錢樹,平白無故被人搶走,其養父母的豈能甘心,于是向田家索討身價銀子。一個漫天要價,一個就地還錢,沒有談攏,高的養父就一張狀子告到審判廳。審判廳以田是現役軍人,將案子轉到軍事機關。那時還是北洋軍閥政府,他們為要裝出一副整飭軍紀,維持風化的樣子,就將田旅長判了徒刑,高翠蘭交養父母領回。案件結束,高翠蘭仍然唱大鼓,但形容憔悴,再也活潑不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