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授變臉似宜緩行
當中國的西部開發還在醞釀尚未起步的時候,香港的歌星劉德華就早有打算來開發四川川劇的變臉了。4月份的多家媒體紛紛爆炒此事,從而得知早在去年9月23日劉德華和川劇變臉大師彭登懷一同在上海參加中秋晚會時,劉便請求彭教他變臉絕技,經過半年多的接洽和考察,彭終于答應收劉為徒,并于今年3月22日在北京凱萊大酒店正式舉行拜師儀式,于是在文化界上引起不小的震動和爭論。
變臉是川劇特有的藝術,是獨此一家的絕技,被譽為國寶。任教四川省川劇學校的彭登懷是著名的變臉大師,曾以25秒內變14張臉再創吉尼斯世界新紀錄。變臉絕技自前輩的幾代藝人創立發展之后,一直秘不外傳,嚴守傳內不傳外、傳男不傳女的不成文行規。彭登懷是否可以例外,有權不顧行規向外傳授這一國寶級的絕技呢?這是爭論的焦點。中央電視臺實話實說欄目的策劃海先生三次來電,請我就此問題去實話實說,我因不顧出鏡和忙于寫作而婉拒了,但我想在我主持的[一周談]里談談我的看法。
世界上有三大古老的戲劇文化,一為古希臘戲劇,一為古印度梵劇,一為中國戲曲。前兩種戲劇文化隨著古希臘文明和古印度文明的衰落而相繼消亡,唯獨中國戲曲還存活在今天,并發展成有300多劇種、上萬個劇目的獨具中華民族特色的戲劇文化系統。中國戲曲之所以如此豐富和長壽,雖然原因很多,但和中國戲曲極為重視技藝的保存和傳承大有關系。
中國戲曲各個劇種的精絕技藝,既是藝人們的謀生手段,也是本劇種在和其他劇種激烈競爭中得以生存的看家本領,這不但是藝人的飯碗,也是劇種的飯碗,所以他們某些絕技向來秘不示人,不得外傳,只在劇種內部、劇團內部、門派內部、家族內部縱向傳授,否則便違背行規,在必要的情況下還要受到處罰。外劇種的藝人更不得偷學,否則有違藝德,也要遭到譴責。有鑒于此,竊以為彭登懷向劉德華傳授變臉之事似宜緩行,慎重為好。
有種意見認為變臉為雕蟲小技,不必如此神秘。可是既譽為國寶,又榮登《吉尼斯世界紀錄大全》,怎能視之為小技?若真是小技,天王歌星劉德華怎會屈膝下跪,拜彭登懷為師?若真是小技,馬來西亞一富商怎會愿出300多萬人民幣購買此技?如此看來,變臉并非雕蟲,而是雕龍,應予珍視,應予保護。
又有人說,彭登懷的變臉并無師承,他是偷偷學來的,所以不必遵守行規;他也沒有向任何人作過不得外傳的承諾,所以他可以向劉德華傳授。此言差矣,如果偷來的便可以傳授甚至出售,那世界上所有的刑法都要更改。不論特質的還是精神的、知識的、技藝的、凡是偷來的,產權都不得歸于自己,因而無權出售,否則就不用花那么大力氣打擊各種盜版了。
還有人說,香港已回歸,劉德華是中國人,將變臉傳授給他,算不得外傳。這又錯了,香港雖已回歸,但仍舊是一國兩制;有些國家規定的文物不但不能出境到外國,也同樣不能出境到香港,所以將變臉這國寶傳授給劉德華仍然算外傳。不得外傳還有另一個重要的含義,就是不得傳給川劇圈外的人。劉德華是香港歌星,當然屬于川劇圈外。況且他學變臉是為了在唱歌時將臉變成他的同道張學友、黎明、郭富城的臉,說得不客氣一點,這是糟蹋變臉藝術。中國的臉譜,是以變形為手段,以傳神為目的的一種獨特的面部造型,它是人物品質和性格的象征。而變臉,是在一個人物的臉上變換不同的臉譜,是為了展現人物處境是、情感、意志的變化,它是為刻畫人物而服務的,是某些人物在某些情境下的必不可少的藝術表現手段。劉德華舞臺上變張學友等同道的臉,那不是變臉,那是變魔術!
如果是真的熱愛川劇,那就應該熱愛變臉不得外傳這樣的優良傳統。假若,有一個比劉德華更有錢的香港人、臺灣人或者外國人,他說他熱愛中國,要把長城買到自己住的地方去,你能賣嗎?雖然說沒有金錢是萬萬不能的,但金錢也絕不是萬能的。金錢,不是什么都能買的;為了金錢,也不是什么都能賣的。變臉屬于川劇的公產,任何人都無權在未經公決或未履行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私自傳授。
我同意這樣的意見,為了發展川劇藝術以及中國一切的傳統藝術,都不應該固守陳規,不應該采取狹隘的民族主義立場拒絕與外界的先進文化互相學習、互相交流,這一方面的工作我們做得還不夠,還有些保守,甚至還有不少人為的障礙。這都亟待改進。但這種相互學飛與交流絕不是毫無保留的,不加選擇的。有些內容和項目就是需要保留,交流不得。中國如此,外國更是如此,他們比我們更會保守秘密,比我們更加重視知識產權,更會動不動地申請專利。只有我們才那么傷,那么莫名其妙地慷慨大方,這倒是我們應該向國外學習的。為了堵塞我們以往在文化交流中的漏洞,還應該將以前某些不成文的行規進行清理,沒必要的陋習堅決革除,有必要的規矩應予保留,并上升為法規,使今后有法可依。總之,我希望萬變(變臉之變)不離(離開之難)其宗(祖宗之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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