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一有熱劇播出,總會惹來爭議。前日在浙江、北京、東方、深圳四大衛視開播的電視版《手機》也難逃這樣的命運。不過,這次倒不是因為劇情,而是因為搶播。按照4家衛視的首輪播出協議,《手機》應該是5月10日19:35同時開播,每天播出兩集。但浙江衛視10日中午12:30就播出了《手機》的前4集,到晚上的黃金時段再重播第1、2集。針對“搶播”,浙江衛視昨天給出了回應,原來是“協議”不嚴謹。
浙江衛視在電視劇播出上已有“打組合拳”的先例——去年《東方紅》播出時,他們就反其道而行之,利用下午時段從電視劇的結局開始“倒播”,但晚間還是按照順序播出兩集。可是,像《手機》這樣的大劇,片方沒道理不與幾家衛視約定好,貿然“搶播”難道不怕下次購劇被“封殺”嗎?“廣電總局對于電視劇播出的規定是,同一部劇一天播出不得超過6集,晚間黃金時段不得超過3集。這一點,我們沒有違規。”浙江衛視宣傳人員在接受采訪時對“搶播”事實并未回避,并且透露托了“搶播”的福,5月10日下午時段該劇在全國35個城市同時段排名第二,晚間黃金時段該劇的排名僅次于北京衛視。
對于“搶播”是否違反協議的問題,該工作人員沒有給予回應。到傍晚時分,浙江衛視出具一份官方聲明稱,“浙江與公司方簽訂的合同表明‘5月10日開播’,當中并未涉及播出時段和集數限制等具體條款。據此,5月10日浙江衛視按照慣例的排播方案不違背廣電總局對于電視劇播出的規定,同時也不違反跟公司簽訂的合同。”原來,《手機》的制片方只與其他3家衛視簽訂了播出協議,浙江衛視正好鉆了空當。
不過,浙江衛視在聲明中也給出了“補救方案”:為了避免再度引起“《團長》事件”,浙江衛視決定緊急調整《手機》的編排方案,11日下午時段已經換播其他劇,《手機》繼續在每天19:35黃金時段兩集連播。從昨晚起,4家衛視在同一時段以同樣的進度播出《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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