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0日電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繼前經紀人被求刑確定后,演過《天國的階梯》、《悲傷戀歌》的韓星權相佑,其律師昨再度向他的前經紀公司I-Star提告。
律師說,依據權相佑與前公司的合約,應在酬勞入帳10天內,支付他70%至80%不等的報酬,但該公司卻拒絕支付,導致近2年來,權相佑從未領到肖像權等收益,金額達19億韓幣。
今年5月,權相佑前白姓經紀人才因涉嫌恐嚇他,遭判刑8個月。4年前,白姓經紀人逼迫權相佑續約、威脅若不從就向媒體透露丑聞,曾讓權相佑寢食難安。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