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8日電 美國僑報報道,入獄才5天的“豪門艷女”帕麗斯·希爾頓(Paris Hilton)因健康不佳,需接受治療為由,于當地時間7日凌晨2時提前出獄,并被允獄外服刑。
根據帕麗斯·希爾頓的律師與警方達成的協議,因為希爾頓由提前出獄改為家里“坐監”,其刑期又被恢復成原先的45天。同時,由于希爾頓3日午夜之前到監獄報道,7日凌晨后出獄,盡管滿打滿算的服刑時間只有3天,但被算作5天。這樣,希爾頓需要在家里“坐監”剩余的40天。
“她不是被釋放,而是重新安置”,洛杉磯縣警局發言人史蒂夫·韋特莫爾(Steve Whitmore)7日在接受媒體詢問時,證實了希爾頓的判刑已變更。
不過,韋特莫爾以個人隱私為由,拒絕透露希爾頓的身體狀況以及接受何種治療等細節,“我們是在和醫療人員經過廣泛的協商討論后,決定重新執行對帕麗斯·希爾頓的刑罰。”
韋特莫爾透露,希爾頓出獄后,必須呆在家里,不得外出。她的腳踝套有電子跟蹤設備,以隨時監視其行蹤。
韋特莫爾說,如果希爾頓違反任何再判規定,她將會被“立即送回法庭”,“法律規定的非常明確,她的刑期會自動升至90天。”
當被問及希爾頓是否會被完全禁足時,韋特莫爾答到:“不是那樣的。如果只是出門去拿信,或者在戶外呆30分鐘,這是沒有問題的。這個電子監控器的設置很復雜。”
韋特莫爾說,希爾頓不能參加任何派對或者出席任何典禮,“這是我的理解,她必須戴著電子監控器呆在家里,她不能摘下那個電子監控腳鏈。”
韋特莫爾表示,警方并不擔心公眾會認為,警方對于犯罪的名人過于寬容。他說:“我們只是做好我們的工作,做的更專業,更維護人權。”
希爾頓通過其律師也發布了一項聲明。聲明中說:“我想感謝洛杉磯治安署和琳伍德女子監獄的工作人員,謝謝他們這么公平、專業的處理我的案件。”
“我會服滿我剩下的40天刑期,我從這次難忘的經歷中已經學會了如何好好處理事情,希望大家能從我的事件中吸取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