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為2005年1月6日下午,宋祖德暨《笑里逃生》媒體見面會在南京舉行。這次,他在現實中能否笑里逃生? 中新社發 劉建民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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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為2005年1月6日下午,宋祖德暨《笑里逃生》媒體見面會在南京舉行。這次,他在現實中能否笑里逃生? 中新社發 劉建民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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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電總局傳媒機構管理司司長在“2008影視產業發展論壇暨電視節目推介會”上,第一次代表官方向廣受批駁的“大嘴”宋祖德開炮。他表示:“我們正在跟廣東省局和廣東的制作業協會協調,對于這樣的害群之馬我們必須要予以清除出去。”(人民網10月29日)
宋祖德看來有麻煩了。但我卻感覺司長是踢了個越位球。
我對宋祖德此人素無好感。尤其最近他借著謝晉之死進行的那些炒作,實在是令人不快。且不論他之所言已有人批駁,只說人死為大,有些話在這個時候是怎么也不該說的,這是做人所需要的最基本同情心。不得不說,宋祖德這張“大嘴”,是這個娛樂至死的商業化時代所誕生的一個怪胎。
媒體在面對宋祖德這樣的人物時,報道要有所選擇當然是對的。其實,如果媒體都“封殺”宋祖德,他也就不會有這么高的熱情,天天“大嘴”了。問題是很多的媒體都好宋“大嘴”這一口,令其名利雙求,才讓他越折騰越來勁。
不過,這樣的“封殺”,只能由媒體從業人員的自律來完成。如果相關的呼吁,是由白巖松、柴靜這類的媒體人士所發出,那就完全沒有問題。但是,“清除令”由代表官方的司長發出,性質就不同了。這已涉及公權力侵害公民的言論自由問題。宋祖德雖然討厭,但他有說話的自由。媒體人士如果呼吁“封殺”宋祖德,那雙方只是私權利之間的沖突。在現代社會,由于人們意識到公權力相對于私權利的巨大能量,所以嚴格地限定公權力的行動邊界,從而最大程度地保障個體的福祉。有很多私權利可以干的事,公權力卻是絕不能做的。
所以,這次司長踢了個越位球。“害群之馬”的標準在哪里?我們并沒有看到,看到的只是官員的上嘴皮一碰下嘴皮。而且,這類標準實際上也很難制定出來。如果公權力認為誰是“害群之馬”,就清除之,那么,誰又敢保證,你我有一天,不會也變成公權力口中的“害群之馬”?
另外,對宋祖德的這番強硬舉動,也有揀軟柿子捏的嫌疑。各電視臺播放虛假醫療、購物廣告引發的公眾不滿,顯然大于宋祖德“大嘴”的胡扯。但廣電總局對此做過多少切實工作?總是板子高高舉起,輕輕落下,一派老子打兒子的姿態。不去管該管的事,卻在一段民間的沖突中(找宋祖德討公道的本應是謝晉家人及劉曉慶等)硬沖出來當道德判官,是怎么看著怎么都別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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