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六日晚,國際影星鞏俐在上海出席某頂級豪宅的揭幕儀式,并成為該豪宅首批入住者。據悉,該豪宅堪稱上海年度頂級奢華公寓,每平方米售價為八千美元。圖為鞏俐(圖右)從開發商手中接過公寓鑰匙。 中新社發 湯彥俊 攝
新京報:鞏俐改國籍,不值得大驚小怪
鞏俐又惹爭議了。這一次引起爭議的不是她的影視作品,而是她的生活。在她宣誓成為新加坡公民之后,來自各方面的輿論又把她送到了“不愛國”的審判席上。
在炮轟鞏俐改變國籍時,有論者站出來批評這種炮轟是一種狹隘民族主義的體現。是不是民族主義我不知道。但是在各大門戶的這條新聞的網友評論中,“滾吧”是一個最常見到的關鍵詞。既有些無可奈何,又有些憤懣不平,一種文化挫折感躍然網上。
在法律規范下,個人選擇的自由一旦被賦予,就應當受保護。從當年明星嫁給老外時遭到的唾棄,到如今明星改國籍的集體憤怒。文化挫折感多少年來,依然沒有改變。在這種文化挫折感面前,公眾人物是沒有選擇的。比如網上有一項“你能接受中國明星加入外國國籍嗎”的民意調查,支持明星加入外國國籍的人寥寥可數。
問題在于,國籍是一個人身份認同的基本符號,卻不是一種文化成功或者失敗的象征。即便是改變國籍,藝人在影片中扮演的角色仍然忠實反映社會的審美。更何況當我們今天談起中國文化的多樣性時,我們并不止需要一個鞏俐。我們沒法只允許成龍在好萊塢成名,不允許鞏俐在新加坡落戶。
現實一點說,每一位演員成為外國人都有各自的選擇自由。這種自由本身沒有價值高下之分。所以將來如果朱莉婭·羅伯茨加入中國國籍,也一樣無需得到文化挫折感的批準,更不必彰顯作為中國公民的巨大吸引力。
所以,如果鞏俐成為新加坡公民,而不涉及她曾經擔任的人大政協職務,也不違反我國相關的國籍法規,更沒有偷稅漏稅,甚至今后因為拍戲而在北京長期客居期間也能夠依法辦理相關手續,那么我寧愿只是這場文化挫折的漩渦中,一個旁觀者而已。
□石嘉(北京 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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