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爾斯一掌揮去,杜鋒暈了;籃協一紙處理結果,廣大球迷都暈了。
滑稽、搞笑、不可思議,這是筆者的第一反應。“賽前賽后”、“本能反應”、“第一次出現”這是籃協處罰通知中三個關鍵詞。“打架事件出現在賽后,這與比賽中打架的性質完全不一樣”、“查爾斯揮掌擊打杜鋒只是本能反應”、“查爾斯第一次(出現這種情況)不處罰,第二次必禁賽”———通過籃協CBA聯賽辦公室主任張雄的解釋,可以清楚知道這是籃協操辦的又一宗“葫蘆僧斷葫蘆案”。
如此滑稽的解釋不值一駁。事件過程無需重復,可以斷定的是,以頭頂查爾斯的杜鋒該罰,出手掌擊杜鋒的查爾斯更該罰。爭論賽前賽后毫無意義,難道終場鑼聲一響,就可以盡用“銅頭功”、“鐵砂掌”?更何況他們的爭執是從終場前爭奪籃板球而起。查爾斯揮掌擊打屬“本能反應”還可以商榷,但“本能反應”就可以逃避懲罰?這是否說只要在球場受到委屈,就可以選擇“本能反應”?“初犯”之說更顯籃協一幫人腦子里都是糨糊,莫非不管多嚴重的錯,只要是“初犯”,都可“赦免”?
最冤的是上海隊的劉煒和蔡亮,他們前個賽季賽后在休息室與云南隊外援嘉伯發生沖突,被籃協處以“罰款五萬、停賽十場”的重罰。以籃協的解釋,莫非查爾斯是“初犯”,劉煒就是“慣犯”?
維護總決賽的完整精彩或許是籃協出臺這個處罰的初衷,但無規矩不成方圓,什么都大不過律例,籃協這次處罰,可謂是最荒謬、最失人心的一次。 ·周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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