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5日電 公安部今天公布了“王鑫等16人涉嫌利用商業賄賂操縱足球比賽結果”案件的初步情況,本案具體涉及的比賽場次是2006年8月19日中甲聯賽廣州醫藥對山西陸虎的比賽。公安部稱,在一場1:5懸殊比分的比賽中,山西陸虎足球俱樂部的正、副總經理王珀和王鑫跑到東莞去賭球,最后贏了十幾萬元。
公安機關日前向新華社透露了“王鑫等人涉嫌利用商業賄賂操縱國內個別足球比賽結果”案件的初步情況。案件向世人揭露了中國足球已經形成的一個由圈內熟人組成的黑利益鏈條。這其中有買有賣、有假有賭。
公安機關在偵破此案時,向記者詳細透露了2006年8月19日廣州醫藥主場對山西陸虎這場中甲比賽被導演成“假球”的過程。其中,足球圈內人結伙作案是一個突出特點。
辦案人員介紹說:“共同策劃這場“假球”的人彼此都很熟悉,有的在一個球隊呆過,有的在一個俱樂部呆過,有的人是領隊,有的是助理教練,副總經理等,這些人相互比較較熟,還有一定實權,能支配球員,所以一起運作起踢假球這些事情來比較默契。”
據介紹,這場假球的始作俑者王珀和王鑫是當時山西陸虎足球俱樂部的正、副總經理,當二人將廣州醫藥隊作為“假球、賭球”對象時候,就開始想方設法找圈內的接洽人運作。于是王珀和王鑫就通過球隊助理教練,聯系到另外兩加足球俱樂部的負責人作為中間人找到廣州醫藥足球俱樂部。
而得到山西方面賣球的示意后,廣州醫藥俱樂部副總經理楊旭在請示了俱樂部主要領導同意后,在賽后將20萬買球錢又通過中間人給了山西陸虎俱樂部。
警方偵破案件時查明,王鑫和球隊的助理教練,以及中間人三個人都在一個球隊呆過,現在又都在足球俱樂部任職,圈內人相互之間有個關系網,聯系都很方便,一旦覺得某場球很關鍵,就開始跑關系、做工作,這種現象已經是人人皆知的事了。
據記者了解,在警方偵破的幾場比賽中,都是一方面操縱假球要對方的行賄款,另外又到外圍球盤去賭球,即“假、賭”結合。
警方分析案情時表示,以前的假球有可能是默契球,兩個隊之間有感情,在不影響一方利益的前提下放對方一馬。而現在因為有賭球的莊家介入,都是“假、賭”結合,假球都是為賭球而產生。
在策劃廣州醫藥對山西陸虎這場假球之初,王鑫和王珀的重要目的就是賭球。王鑫想對這場球押大球盤,大球盤的意思就是總進球數要在三個以上,結果果然出現了1:5這樣懸殊的比分。而據警方調查的結果,這場球剛開始時,王鑫和王珀作為球隊的主要領導就跑到東莞去賭球了,最后贏了十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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