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今天(30日)凌晨3時30分,臺北地方法院的警備車載著陳水扁開出臺北地方法院,前往臺北看守所。(中新社記者 陳立宇/攝)
圖為今天(30日)凌晨3時30分,臺北地方法院的警備車載著陳水扁開出臺北地方法院,前往臺北看守所。(中新社記者 陳立宇/攝)
中新網12月30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今晨裁定將陳水扁羈押但不禁見。陳水扁隨即在警車與安全人員戒護下,被押送到臺北縣土城的臺北看守所,羈押在孝1舍,收容編號另選,不延用原編號2630。
臺北看守所副所長李大竹表示,北所對于陳水扁二度遭羈押,以平常心看待。由于沒有禁見,因此陳水扁不再羈押在原有的忠3舍,改羈押在孝1舍,收容編號也將重新挑選,不延用原來的編號“2630”。
李大竹接受“中央社”訪問時表示,陳水扁進入看守所之后,雖是二度被羈押,但相關的健康檢查、照相、物品保管,都依照新收收容人一樣的程序辦理。
陳水扁是在今天凌晨3時50分,由警車以及“國安局”車輛戒護,搭乘臺北地方法院的警備車,到達臺北看守所。根據臺北看守所菜單,陳水扁收押后的早餐為芋頭排骨粥、辣玉筍,中餐暫訂為豆輪排骨、炒什錦、高麗菜、紅豆甜湯。
陳水扁因涉嫌貪污,今年11月12日遭羈押禁見,并以“2630”的編號,收容在臺北看守所忠3舍。陳水扁再度遭羈押,臺北看守所表示,一切“照規定辦理”,先前已有押扁31天的經驗,該怎么做就怎么做。
為因應陳水扁有可能再度被羈押,臺北看守所29日就已經事先準備,戒護法警以及臺北縣警局地區警力都進行待命,并備妥大型拒馬,媒體記者也從29日起,就在臺北看守所前守候,電子媒體也出動數臺現場轉播車守候。
今天凌晨3時30分陳水扁搭警備車被押送到北所后,警方也架起拒馬,防范挺扁民眾聲援而有過激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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