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4日電 臺灣特偵組昨日再度傳訊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及蔡銘哲、蔡銘杰兄弟。據了解,在龍潭案中,僅辜家付給陳水扁家的款項就高達五億元新臺幣,其中四億元是辜成允的四億元“傭金”;一億元是辜仲諒的“政治獻金”。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辜仲諒昨日上午前往特偵組應訊,向檢方說明龍潭購地弊案細節。中午用餐時間,特偵組同意辜外出用餐、休息兩小時,下午則以被告身份到案,厘清臺北檢方移轉到特偵組六大弊案相關案情。
辜仲諒向特偵組證稱,他將蔡銘哲引介給堂叔、臺泥董事長辜成允,在龍潭購地案事成后,在蔡銘哲的指示下,他與辜成允分別匯款一億元政治獻金及四億元傭金。特偵組認為,辜仲諒扮演中間人,并未參與實質土地交易過程。
特偵組己查明辜成允匯款傭金四億元,另來自丹麥紙上公司的一億元匯款,疑來自島內某科技集團,也間接推翻外傳辜仲諒暗杠辜成允一億元的傳聞。
辜仲諒于二00六年間因涉及中信金插旗兆豐金等案遭通緝。不過,在特偵組的策動下,辜仲諒于今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自日本返臺,接受特偵組訊問,并獲裁定以新臺幣一億元交保。
為鞏固案情,特偵組也以被告身份傳訊蔡銘哲及蔡銘杰兄弟,說明龍潭案金流向明細,也是檢方偵結本案前最后一次傳訊兩人。
據悉,蔡銘哲及蔡銘杰兩人坦承在龍潭購地案中,與胞姊蔡美利三人共分得賄款七千萬元,也提供扁家利用海外人頭賬戶收受賄款的相關事證,證明龍潭案是在扁珍授意下促成,所謂“傭金”,其實就是變相賄款,讓辦案人員強化扁家收賄事證。
至于臺北檢方移轉偵辦的紅火案等六大弊案部分,特偵組僅花費一個多小時訊問。訊后辜、蔡等三人均飭回。另外,蔡銘哲所收受的贓款,確定在下周可匯回檢方指定賬戶。
檢方人士指出,特偵組訊問過辜仲諒、蔡銘杰、蔡銘哲三人后,龍潭基地開發案部分的案情已訊問完畢,檢察官著手撰寫書類,目前被告分別為陳水扁、吳淑珍、蔡銘哲及前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長李界木等人,涉嫌“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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