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家洗錢案 吳淑珍助理蔡銘哲招了
2008年10月19日 06:11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表評論
中新網10月19日電 臺灣檢調機關追查扁家海外洗錢案,查出元大銀行副董事馬維辰在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結婚前后,曾分次共匯款十八萬美元到扁家人頭、陳水扁妻子吳淑珍的特別助理蔡銘哲海外賬戶;檢方提訊蔡時,蔡承認這筆錢是元大給吳淑珍的。
陳致中與黃睿靚在二00五年六月結婚,當時元大馬家剛拿下復華金經營權,而馬維辰也在陳致中結婚前后,以公司公關費用的名義,將十八萬美元(約臺幣六百萬元)分散購買美金支票,用自己與旗下理財顧問林明義、兩名助理等四人的賬戶,分批轉匯到蔡銘哲的海外賬戶。
【編輯: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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