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0日電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當局“政務委員”曾志朗、“國安局長”蔡朝明、“經濟部長”尹啟銘等官員以前都曾遭“監察院”彈劾,不過這些官員目前升任要職,臺“監察委員”表示不滿;“監察院長”王建煊也認為,對政務官員申誡“根本不痛不癢”,主張修“公務人員懲戒法”,并善用媒體,訴諸輿論。
臺“監察院秘書長”陳豐義9日表示,昨日“監察院”會議中有報告上屆“監委”追查彈劾案后續執行懲戒情況,“監委”們對新舊當局均有被彈劾官員仍在機關任職,或軍官得知被彈劾后馬上申請自愿退伍,卻仍領取退休薪俸情況,感到不滿。
會中“監委”趙榮耀提及,陳水扁愛將、前“總統府”侍衛長兼特勤中心副指揮官陳再福及前“總統府”副侍衛長沈再添均因“三•一九”槍擊案,2004年7月被彈劾,公懲會2005年3月議決撤職并停止任用一年,沈再添則遭降二級改敘,兩人均于2005年申請志愿退伍獲準,支領退休薪俸。
趙榮耀認為,“監院”已經彈劾,即使公懲會仍在審議中,也不應讓他退休,更何況最后做出撤職決議,更應是無休可退。
除陳再福的個案外,更有“監委”點名“政務委員”曾志朗、“國安局長”蔡朝明與“經濟部長”尹啟銘之前都被“監察院”彈劾。
有“監委”會中大表不滿說,政黨輪替,現在“監委”也都是馬英九提名,“為什么馬英九要用這些人,又不是沒人可用?”這其中是否恰當,有討論空間。
曾志朗曾在“教育部長”任內,因具有雙重“國”籍于2000年7月被“監察院”彈劾;蔡朝明則因“三•一九”槍擊案于2004年7月被彈劾;尹啟銘在“經濟部次長”任內,因花蓮縣和平水泥專業區工業專用港案,于2003年1月被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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