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家庭5名成員被列為海外洗錢案被告
2008年08月18日 17:12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表評論
中新網8月18日電 臺灣檢方偵辦陳水扁家庭海外洗錢疑案,已將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及吳景茂等五名家庭成員列為被告,并全數限制出境。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特偵組指出,在機要費案部分,僅有陳水扁一名被告。而陳水扁家庭海外洗錢疑案,包括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及吳景茂等五名家庭成員都已列為被告。其中吳淑珍由臺北地檢署限制出境,其余四人由特偵組限制出境。
為追查陳水扁海外及選舉資金流向,特偵組今日傳喚吳景茂到案調查。吳淑珍的開戶人頭吳景茂是吳淑珍的胞兄,吳淑珍日前向檢方表示,自二十年前,陳水扁擔任“立委”期間,她即陸續匯款到海外進行投資,她長期以吳景茂作為開戶人頭,從事轉賬、投資事宜。
【編輯:官志雄】
相 關 報 道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
每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