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5日電 綜合臺灣東森新聞報和TVBS報道,臺北法院今天上午審理“國務機要費”案,針對陳水扁將相關卷證列為“永久機密”,審判長蔡守訓裁定不符合機密要件,辯方律師顧立雄當庭提出抗告,因此全案必須等臺灣“高等法院”5名法官召開合議庭,來決定“國務費”證據是否應列為“機密”。在臺灣“高等法院”做出決定之前,“國務機要費”案從今天起將暫停審理。
另據“中央社”報道,臺北法院今天上午審理“國務機要費”案,傳喚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出庭,吳淑珍請假未出庭。合議庭就“總統府”函文所指的三卷卷宗經陳水扁核定為“國家機密”部分,聽取檢辯雙方意見后,裁定陳水扁的核定行為具有重大明顯瑕疵,依法應屬無效,陳水扁請求發還相關證物,因相關證物仍在審理中,應予以駁回。合議庭表示,陳水扁若不服裁定可提抗告,合議庭將等臺灣“高等法院”裁定確定后,再繼續排庭期,并無所謂停止審判或暫停審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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