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4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臺灣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族洗錢、“二次金改”等案,今天(24日)偵查終結,檢察官依貪污、洗錢等罪將陳水扁及其妻子吳淑珍、兒子陳致中等20余人起訴,特偵組將于下午3時召開記者會說明。
據了解,被告除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外,還包括吳淑珍兒媳黃睿靚、胞兄吳景茂、大嫂陳俊英、友人陳經緯、前“總統府”資政吳澧培、前陳水扁辦公室主任馬永成。
企業界被控協助扁家洗錢的被告,包括元大集團創辦人馬志玲、杜麗莊夫婦、前元大金控總經理馬維建、營運長馬維辰、前元大證董事杜麗萍、前開發金控總經理辜仲瑩、財務長邱德馨、前兆豐金控董事長鄭深池、升恒昌負責人江松溪、國泰金控副董事長蔡鎮宇。
辦案人員表示,特偵組認定陳水扁、吳淑珍收受企業賄款部分,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兩人同列貪污被告,而給錢的企業界人士均無刑責。不過,檢察官查出,某涉案的金控業人士疑動用公司資金交付扁家,已被特偵組列為背信案被告。
另外,中信金插旗兆豐金衍生的“紅火案”,特偵組已將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列為違反銀行與證交法規的被告,可望與扁案一同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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