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2日電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12日上午舉行新聞發布會,國臺辦發言人楊毅在發布會上宣布,為進一步方便臺灣居民來往大陸及在大陸工作、生活,公安部決定自5月25日起,授權廣東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為在大陸的臺灣居民補發、換發5年有效臺胞證。
楊毅說,臺灣居民在大陸期間因證件遺失、損毀或有效期屆滿、簽注頁即將用完等申請補發、換發臺胞證的,廣東省公安機關可予受理、審批、簽發5年有效臺胞證。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