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4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臺當局“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有關陸資來臺投資不動產,已有35件提出申請,核準10件,全部都是住宅用途。總金額新臺幣1803萬1407元,總面積277平方米。
江宜樺說,2002年發布“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以來,已有35件提出申請,其中核準10件、未核準18件、7件審核中。總金額1803萬1407元(8件已登記合計的金額),總面積277平方米,建物面積603平方米。
他說,已核準10件都是住宅用途,沒有商務使用,其中臺北市1件、臺北縣2件、桃園縣2件、基隆市2件、宜蘭縣1件、臺南市1件、高雄市1件。
江宜樺表示,未核準的18件,多數是無法提出親屬贈予證明,其中有1件因欲購買位于博愛特區的不動產,而遭否絕。
江宜樺表示,希望兩岸關系進展帶動臺灣經濟,這也是2002年陸資來臺投資不動產辦法公布后,多次修正放寬規定的原因。是否要退回到“只租不售”,或有其它建議,“內政部”會搜集意見。
“內政部地政司長”羅光宗表示,為防止炒作不動產,辦法增訂大陸地區人民取得供住宅用不動產所有權,于登記完畢后滿3年,始得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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