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5日電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臺當局“經濟部次長”黃重球25日上午拋出政策訊息,他表示,由于“產業創新條例草案”第30條給予全球500大企業15%營所稅的特別優惠措施,因為島內爭議頗大,且適合此一條款的企業,島內只有4家(包括鴻海、廣達、宏碁及華碩),目前政策上已傾向取消此一條款。
盡管包括鴻海董事長郭臺銘、宏碁創辦人施振榮及董事長王振堂等人最近不斷呼吁要正視島內企業的國際競爭力,一定要保留15%營所稅的特別優惠措施,郭臺銘及王振堂并揚言不排除將總部撤離臺灣,但今天黃重球的公開宣示,顯示政策已定,島內大企業的動向如何,市場關注。
產創條例目前正在“立法院”審議中,“行政院”將由“立院”黨團提修正版本,取消第30條的租稅優惠,此法案并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
黃重球說,原來的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原有16項減稅的項目,一年減掉約1493億元(新臺幣,下同),促產落日之后,新的產創條例只留下4項減稅項目,就是研發、人才、營運總部與國際物流,一年約會減掉300億元的稅。
因此,他說,兩者之間的差距約1000余億元稅差,已反映在所有產業的營所稅由25%降為20%,以及一般民眾的所得稅之上。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