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泉州十月十三日電 (記者 黃瑤瑛)臺商前來福建泉州投資創業,十三日開始將享受地價、稅費、金融優待、政府服務等多方面的十一項優待。這是泉州市新出臺的《關于鼓勵臺商投資的若干意見》中所作出的承諾,旨在將泉州打造為臺商投資福地。
稅費優待是該《意見》的一大亮點。該《意見》規定,今后,凡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臺資生產性企業,從獲利年度起,繼續實行兩年免繳、三年減半繳納企業所得稅;高新技術企業,延長三年減半繳納企業所得稅;出口型企業,減免稅期滿后,當年出口額占企業總銷售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繼續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稅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十)。
在泉投資的臺資企業用地也將有額外優惠。超二千萬美元的高科技臺資項目,以及經認定為產業帶動力強、科技含量高、單位土地面積投資額大的重點臺資項目,其地價將有個案優惠。符合國家、福建省和泉州市產業政策的臺資項目,將享受優先安排入駐泉州出口加工區、臺商創業基地、臺灣學者創業園和工業園區的優待。
該《意見》還規定,臺資企業在泉可享受多方面的“減負”優待,臺資企業需繳納的費用按標準下限收取。臺資企業入駐各類園區的,可獲“一站式”免費服務。企業從注冊、增資到后期變更均由園區管理部門代辦或領辦,并免收各項行政收費。除政府規定應由稅務部門征收的費用外,福建省政府及財政、價格主管部門出臺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經批準可允許對臺資企業適當減免征收,其他相關收費應力求從簡從寬從優。
除了在稅費、地價、收費等方面優惠外,泉州市還將對臺資國家級技術中心、企業貸款、臺商子女讀書收費、重點臺資項目等十一個項目進行優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