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國臺辦舉行新聞發布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個體私營經濟監管司潘海民副司長介紹說,為了落實促進兩岸農業合作、惠及臺灣同胞的政策措施,國家工商總局研擬了《臺灣農民在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和臺灣農民創業園申辦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將于今年12月1日起執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為臺灣農民申辦個體工商戶開設“綠色通道”。 中新社發 杜洋 攝
臺灣農民可在11省市區的試驗區申辦個體工商戶
大陸將為臺灣農民申辦個體工商戶開設綠色通道
臺農民到大陸申辦個體工商戶比臺資企業門檻低
中新網11月28日電 國家工商總局個體私營經濟監管司副司長潘海民在今天上午舉行的國臺辦新聞發布會上宣布,國家工商總局研擬了《臺灣農民在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和臺灣農民創業園申辦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將于今年12月1日起執行。
潘海民介紹說,臺灣農民在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和臺灣農民創業園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可直接向經營所在地的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大中城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申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直接予以登記。
他說,《若干意見》充分考慮了臺灣農民開展個體經營從事農業生產的特點,對申請登記的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范圍和經營模式等事項做了具體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為臺灣農民申辦個體工商戶開設“綠色通道”,提供申請、受理、審批一站式服務,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準予登記,頒發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潘海民表示,我們相信,這一措施的出臺將為臺灣農民到大陸有關園區設立登記個體工商戶提供法規上、制度上的保證以及便捷的服務。(據人民網直播文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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