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3日電 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灣彰化縣長卓伯源的胞弟卓伯仲卷入縣府采購案,彰化地院昨天裁定卓伯仲和縣府科長李耀全、業(yè)者黃四吉羈押禁見。據了解,本案是檢調掌握卓伯仲一支未公開的手機通話聯(lián)系才有所突破,卓伯仲看到譯文時當場傻眼。
彰化檢方去年1月開始追查彰化縣府主辦2012臺灣燈會環(huán)保袋采購案,直到九月間掌握到卓伯仲的一支神秘的“人頭手機”,截獲卓伯仲與縣府主管“全都錄”的對話,期間檢察官拿手機的監(jiān)聽譯文說服法官連續(xù)三次延長監(jiān)聽一個月。
本月9日,檢調展開約談搜索,也是根據這支神秘手機,確認卓伯仲人在新北市三重區(qū)住處,順利拘提到案。
檢調偵訊后,認為卓伯仲、縣府前行政處代理處長楊瑞美、文書科長李耀全、承制環(huán)保袋的敞盛公司負責人馮啟峰妻子伍碧蓉,及涉嫌向敞盛借牌承攬環(huán)保袋標案的黃四吉,有共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購辦公用物品舞弊”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彰化地院昨天召開羈押庭,認為馮啟峰尚滯留大陸,以有串證、湮滅事證之虞裁定卓伯仲、黃四吉和李耀全羈押禁見;楊瑞美在偵訊時否認涉案,疑在羈押庭說出重要情節(jié),法官諭知以100萬元(新臺幣,下同)交保;伍碧蓉以50萬元交保。
卓伯仲被送上警備車時,說了兩次“我是冤枉的”,媒體問他“有沒有對不起你哥哥?”他回答“沒有”。
楊瑞美的辯護律師是她的胞姊前彰化副縣長楊玉珍,在法官諭知交保后,楊玉珍替妹妹辦保后一起離去。事后楊瑞美的手機關機,無法連絡。
據了解,檢察官曾詢問卓伯仲有關縣府水果月歷采購及廠商匯款350萬元繳房款一事,他強調是借款,“砍頭生意有人做,賠錢生意沒人做”,他還說,廠商承包月歷根本沒有350萬利潤。
卓伯仲并否認介入縣府采購案,強調從來不過問縣府業(yè)務,或許有時候在場,但卻不知道對方在談什么,“我又不是縣長,怎么做決定?”
檢調還問,為何會罵縣府主管?卓伯仲回答,“因縣府若做不好,就會有人罵縣府,應該說罵我哥哥,我出于關心,才出面幫忙,罵對方不要害哥哥”。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說,檢方全力追查環(huán)保袋采購弊案,不會對楊瑞美獲交保提抗告。據了解,檢調除繼續(xù)查辦環(huán)保袋案,下一波將追查水果月歷、重陽節(jié)碗組等采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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