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晚,河南鄭州“開胸驗肺”當事人向記者證實,經過眾多部門的關注,9月15日張海超與鄭州振東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簽訂了賠償協議,由鄭州振東耐磨材料有限公司賠償張海超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等各項費用共計615000元,張海超與鄭州振東耐磨材料有限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張海超在河南省新密市一企業工作3年多后,被多家醫院診斷為塵肺,但企業卻拒絕為其提供相關資料,甚至被職業病防治所做出了“肺結核”的診斷;為尋求真相,28歲的他跑到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不顧醫生勸阻,堅持“開胸驗肺”,用他的無奈之舉揭穿了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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