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溫州打工的吳姓女子,在網絡上曝出被老板“強奸”長達兩年,日前到公安報警不予立案,該事件近日在網絡上廣泛傳播,引網友關注。
溫州龍灣警方為何不予立案?目前事件進展如何?
1日,記者獨家專訪了溫州市公安局龍灣分局新聞發言人——
記者:不少網民對這個案件很關心,我們想了解,公安作出不立案的決定,是不是程序走完了,以后就不管了?
龍灣公安分局:不是的,刑事案件的查處,是經過接警、受理、立案、專案偵查的過程。目前是經過受理后的調查,認為不夠立案條件,所以沒有予以立案進行專案偵查。但我們在工作中還是本著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公安執法指導思想,繼續聽取當事人和知情群眾的情況反映。若發現新的證據,我們公安機關會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依照法律規定開展調查工作。
我們堅持“積極與穩妥相結合”的立場,目的是既不能放縱一個有罪的人,也不能冤枉一個無罪的人。
記者:為什么說證據不支持認定有主觀故意和客觀使用暴力?
龍灣公安分局:從網上貼的照片看,走廊上確實有拖拉動作,但根據雙方當事人一致的陳述和視頻資料表明,當日是因為女方有月經,所以不想發生性關系,到房間后男方發現確實有月經,也就不再要求發生性關系了。
同時女方或男方的身上沒有留下明顯的痕跡,比如衣服被扯破、身上有抓傷等。當天因月經沒有發生性關系,但是在男方撫摸女方胸部時,女方的微笑是明顯的。結合雙方有近兩年的性交歷史,因此綜合分析,走廊上的拖拉動作屬于性伴侶的一般拉扯。
浙江在線記者:公安作出不立案的決定后,有沒有聽到新的情況?
龍灣公安分局:有,如工廠工友反映平時兩人關系“很好”以及其他相關圖文資料,一些情況我們將在條件成熟時恰當處置,并及時通報。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