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寧波1月20日電(記者 何蔣勇)做服裝生意的王琳在去年4月份突然收到一封信,信上威脅她把一萬元錢放在指定地點,否則她的房子、車子、孩子都將難保。此后她又多次收到類似短信,對方的敲詐金額也從一萬元提高到了一萬五千元。近日,浙江省奉化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并當庭判決被告人彭軍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
賭博輸錢,心生歪念
今年32歲的彭軍來自江西,只有初中文化,不到一米七的個子,看上去很瘦小。2009年2月份,他在奉化的一家服裝廠找了份工作,年初的時候,廠子里的生意并不好,于是沒事情干的彭軍就經常去游戲廳玩老虎機。一來二去,幾個月玩下來,口袋里好不容易積攢下來的1萬元錢就這樣被吞進了“老虎”嘴巴。當年4、5月份的時候,老家要粉刷房子,打電話過來,催他寄點錢過去,但是此時已把所有工資輸光的彭軍根本拿不出一分錢。
“于是我心里非常著急,就開始動歪腦筋了。”彭軍說,他想到了去“敲點錢”。
書信短信,軟硬兼施
彭軍開始物色人選。他想到了自己廠里的女老板王琳天天開著名牌轎車進入,穿戴時髦,彭軍尋思著老板肯定很有錢。
2009年4月,一封寫著“沒拿到一萬元錢決不罷休,首先對你的名牌轎車下手,燒成一個殼架子……”的恐嚇信從奉化市江口街道的郵政所寄出。以后的每隔十天半月,彭軍都會寄一封信給老板王琳,據(jù)他交代,他前后共寫了四封信,但一直沒有得到回音。
眼見著寫信似乎沒有什么效果,8月的最后一天,彭軍買了張手機卡,想用手機卡發(fā)恐嚇短信給王林,讓她趕緊準備錢。9月1日,彭軍開始發(fā)短信。
“我是孤兒,在金華監(jiān)獄服刑五年學會服裝之類的技術和管理經驗,08年7月出來到這兒帶班結識一些服裝人員,由于得了肝病和心臟病要開刀,請您幫助我。”
“我是誰,我是你家的克星,等你廠的棉襖將完成時就是起火之時,也是我復仇之時。王老板是沒誠意的,即便我將要你的兒女變成陰陽雙隔,我臨死時也要死在你家。”
就這樣,彭軍每天將2至4條類似的短信發(fā)到了王琳的手機上,一方面請求她做好人,給他點錢看病,一方面又惡語威脅,小心家破人亡,并把敲詐金額從最初的一萬元提高到了一萬五千元。
犯罪未遂,同樣入罪
2009年9月18日,還在發(fā)短信的彭軍被當?shù)嘏沙鏊窬カ@歸案。同年11月27日,奉化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彭軍以敲詐勒索罪提起公訴。
后經公安機關查實,2006年10月,彭軍也曾因手頭經濟拮據(jù)敲詐廠老板,被鄞州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奉化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彭軍使用威脅方法強行索要他人財物,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其在刑罰執(zhí)行完畢后五年內又犯應判處有期徒刑刑罰以上之罪,構成累犯,應予從重處罰。鑒于他能自愿認罪,酌情對其予以從輕處罰。法庭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審判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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