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8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重慶豬霸”王天倫涉黑案。王天倫是此次受審的又一個億萬富豪涉黑嫌犯。他將面臨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故意傷害罪、行賄罪、敲詐勒索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8項罪名的指控。 中新社發 潘鈺琳 攝
中新網重慶12月8日電(銀雪)8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王天倫等23人涉黑團伙案。記者從該院獲悉,這位有“重慶屠夫”(亦被稱為“豬霸”)之稱的王天倫被控八大罪名,參與非法控制豬肉銷售市場獲利上億元。
在今日的庭審中,王天倫被控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故意傷害罪,行賄罪,敲詐勒索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八項罪名。檢方指控稱,1999年3月以來,王天倫、王東明(另案處理)以公司為依托,糾集多人,通過有組織地實施故意傷害、敲詐勒索、聚眾斗毆等違法犯罪活動,實現對重慶合川生豬收購市場及該市大渡口、九龍坡、高新區等豬肉銷售市場的非法控制,獲取非法利益上億元,從而形成了以王天倫、王東明為組織、領導者,以王天平、李滄海、張應等人為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2002年9月11日,被告人張應等人因生豬屠宰一事與羅軍發生糾紛,并以被羅毆打為由,在醫院住院治療其腦左側偏癱、高血壓、糖尿病長達2個月,花費10萬余元。期間,羅軍因懼怕該黑社會性質組織,被迫將自己的手腕砍斷,還被迫拿出14萬元了結此事。
2003年12月,王東明得知合川區的生豬經營戶潘桂生沒有將收購的生豬交給永紅公司屠宰,自行宰殺在當地銷售后,指使楊玉華、王洪偉等人教訓潘桂生,潘桂生被故意傷害致死。案發后,重慶市公安局、合川區公安分局將涉案的張應、王洪偉等人抓獲歸案。王天倫得知這一情況后,為使其組織、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逃脫法律制裁,先后向公安機關相關人員行賄,使該犯罪未得到查處,張應、王洪偉得以取保候審。
除了采取暴力手段打壓競爭對手外,以王天倫為首的涉黑組織還在重慶今普的屠宰場內對生豬進行注水,并將“注水豬肉”以及檢疫不合格的豬肉強行在其非法控制的農貿市場內進行銷售。
與此同時,王天倫及王東明為加大對組織成員控制的力度,要求組織成員定期匯報生豬收購、銷售市場的情況,定期開會、會餐,處罰辦事不力的組織成員,并出面解決因維護組織利益而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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