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武漢11月17日電 (記者 艾啟平)近日,武漢大學城市設計學院院長張在元在病危期間被校方解聘,引起媒體和網絡廣泛關注。11月17日晚,武漢大學人事部負責人就張在元有關情況答記者問。
記者:請問張在元老師與學校是什么樣的聘任關系?
答:張在元老師為學校外聘的非全職教師。張在元老師曾于1984年—1988年在武大任教,此后離開學校。2005年4月張在元老師被聘任為武大城市設計學院院長兼教授,聘期四年。與此同時,他本人還是“喜馬拉雅空間設計”公司的創辦人與領銜設計師。學校在聘任張在元的合同中,雙方明確約定,張在元老師“每年在學校工作時間不少于120天”;“甲方(學校)為丙方(張在元)提供每月1萬元的勞酬(包含養老、醫療、失業以及工傷等保險和公積金中單位承擔部分,若因個人未投以上各保險和公積金所引起的后果均由丙方個人承擔)”。
記者:學校是因張在元老師患病而提前解聘嗎?
答:張在元老師聘期已滿,屬合同自行終止、不再續聘。2005年4月25日,武漢大學聘任張在元老師為城市設計學院院長,聘期四年。今年4月,鑒于張在元老師因身體原因無法履行院長職責,且張在元本人及家屬并未向學校提出續聘要求,聘任合同到期自行終止,不存在學校“提前解除合同”、“解聘”、“辭退”等問題。學校根據法律程序,在征得主治醫生同意,其身體狀況允許的前提下,當面將不再續聘的信息告知張在元老師,當時他本人意識清晰,情緒穩定,對此表示理解和接受。
記者:張在元老師生病住院期間,學校做了哪些工作?
答:2005年4月,張在元老師正式到崗工作。2006年2月起,因腿部不適,先后赴北京、上海、廣州、西安、美國等地求醫,不幸被診斷出患有運動神經元受損疾病。學校十分關心張在元老師病情,盡全力為其治療提供幫助,校、院領導多次到醫院探望慰問。
2008年1月14日,張在元老師在西安治療期間病情加重,學校特派救護車、醫療組等,冒著百年不遇的大雪,往返1000多公里,將張在元老師從西安接回武漢大學中南醫院治療。
2007年11月至2008年5月,因張在元家屬對專業護工不滿,多次更換。所在學院曾先后動員年輕教師、管理人員以及本院的本科生、研究生組成義務護理組,24小時輪流陪護,先后有12人參與護理。
盡管張在元老師聘期四年,實際只工作了不足一年,長期不能在崗工作,學校在聘期內仍按原合同約定發放其薪酬。城市設計學院領導還在張在元老師住院期間連續三年赴湖北公安農村,探望慰問張在元年逾九旬的母親。可以說,學校對張在元老師患病期間的幫助充分體現了人道關懷和深情厚意。對此,張在元老師在病情穩定、意識清醒的時候,也再三向學校表達感激之情。
記者:張在元老師的治療費是怎樣支付的?
答:按照聘用合同約定,張在元的醫療費用應由個人支付,考慮其實際困難,其聘期內的醫療費用首先從其個人薪酬帳戶中支付,不足部分由學校給予60%的補貼,其余部分由個人承擔。截至2009年10月,學校除補貼16.5萬元用于治療外,還墊付了醫療費用68.6余萬元。盡管張在元老師的聘任合同已到期,學校仍要求武漢大學中南醫院在其家屬未交付任何醫療費的情況下堅持治療至今。
該負責人表示,學校對張在元老師患病深表同情,將繼續關注、關心他的病情,并祝愿他早日康復。
一則“武大著名教授張在元病危遭解聘”的求助信近日在網上瘋狂轉載,發信人披露武漢大學城市設計學院院長張在元博士在兩年前患上了神經元傳導障礙,現已病危。但張在元被校方在患病期間解聘,校方現已停止支付醫療費。
但張在元的法律代理人陳四平則稱,一份武漢大學與張在元簽定的勞動合同顯示,聘用起止時間是2005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但合同上的時間已被涂改為2005年5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陳四平表示,校方不僅將聘任合同的日期涂改,還在今年4月30日下午派多部門領導前往病榻前宣讀解聘張在元的《終止聘用合同說明書》。此外,張在元工資卡里四年的工資,也懷疑被校方扣交醫療費。
資料顯示,張在元,東京大學工學博士、UIA國際建協研究員、武漢大學城市設計學院院長、中國一級注冊建筑師。他1984年開始主持籌備武漢大學城市規劃專業。2005年被聘為武漢大學城市設計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院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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