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商丘9月15日電 (記者 關濤 周梅媛 通訊員 王斌) 近日,商丘市睢陽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一起備受社會關注的商丘市睢陽區涉黑案。8月23日,睢陽區人民法院對該案的又一名同案人依法宣判,被告人侯志強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
侯志強,男,現年19歲,商丘市睢陽區古宋鄉人。2007年春節前后,經張濤(已判刑)介紹與盧輝(該組織的首犯)認識后,為所謂的“能出人頭地,能混出來”,加入了以盧輝、張濤為首的具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該組織為有利于實施犯罪時統一指揮,在睢陽區西關租有固定的居所,人員有明確的分工,并制定有嚴格的幫規,專門從事“接活”打架,以斂取錢財。此后,被告人侯志強吃住在該住所內,并在盧輝、張濤的帶領下多次積極參加接活打架、尋釁滋事活動,致案發時,共參與尋釁滋事犯罪六起。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侯志強積極參加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且多次參與該組織的有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多次在公共場所幫人打架,造成公共場所秩序混亂,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其行為已構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依照《刑法》應數罪并罰。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遂依法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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