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江門蓬江農民被拘留,究竟為何?是因進京上訪還是破壞生產經營?
5月15日晚,本網(南方網)第一時間轉載《南方農村報》以《江門農民進京上訪后被拘10天,被要求寫保證》為題的報道,引起輿論廣泛關注,截至發稿時已有200多條跟帖。
今日(18日),據《江門日報》報道,蓬江區負責人表示,李浩林等人因涉嫌破壞生產經營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市公安局蓬江分局有關負責人指出,自從2005年起,李浩林、李賀明召集陳啟林、何瑞釗等人,采用阻擋機械運作等方式阻撓合法基建項目正常施工……蓬江區公安分局依法以涉嫌破壞生產經營罪于2008年10月3日對為首者李浩林、李賀明依法刑事拘留。對情節較為輕微的陳啟林、何瑞釗等人依法行政拘留。同時,陳啟林、何瑞釗等人18次到國家、省有關部門上訪,均得到明確答復,公安機關也從未因村民上訪拘留過任何人。
但是,對于江門日報刊登的報道,一名網友給本網提供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圖片,在該圖片上可以清楚地看到,決定書上寫著“現查明2008年9月16日,違法嫌疑人……因對江門市荷塘鎮土地使用問題不滿,意圖到北京上訪。我民警根據此線索,于2008年9月24日10時許,在車站抓獲五名涉嫌煽動串聯、以財務誘使他人信訪,擾亂國家機關正常工作秩序的嫌疑人”,在決定書下方有被處罰人簽名和指模,以及江門市公安局蓬江分局蓋印。該名網友同時提出質疑,聲明摘錄如下:
事實上,蓬江區公安分局2008年9月24日就以“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為名對7人進行了行政拘留,相應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稱:“我民警于2008年9月24日10時許,在車站抓獲五名涉嫌煽動串聯、以財物誘使他人信訪,擾亂國家機關正常工作秩序的嫌疑人。”
……9月22日我們走出國家信訪局的大門后,就一路由政府人員護送到蓬江區公安分局,廣東省駐北京辦事處廖處長也說,“直到9月底到北京上訪的人員都要由當地政府接回。”請問,你們是在哪個車站抓獲我們的?我們是怎樣煽動串聯的?誰以財務誘使他人信訪?我們又擾亂了哪個國家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另外,我還想問江門日報和蓬江區負責人,《南方農村報》還報道了為民村委會沙二小組違章建筑、魏仕強被要求寫保證書后被釋放、我們回家后遭監視以及上訪遭攔截等問題,這些問題你們為什么不回應呢?是因為你們心虛嗎?
至于江門蓬江農民被拘留的真實原因是什么,本網將繼續跟蹤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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