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八日電 (記者 于立霄)北京市原海淀區副區長許樹迎因受賄罪,八日被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他是繼海淀區原區長周良洛、副區長星志國之后,再次因受賄獲刑的海淀區官員。
經法院審理,許樹迎利用其擔任北京市海淀區副區長、危房改造領導小組副組長,分管該區城市建設等工作的職務便利,為北京泰躍房地產公司開發一住宅樓建設項目提供幫助,并收受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劉某給予的一套價值九十三萬元(人民幣,下同)的住房。
之后,許樹迎的膽子越來越大,先后在泰躍房地產公司開發危舊房改造項目、北京大行基業房地產公司開發危舊房改造項目,以及北京原創房地產公司開發危舊房改造項目中,分別向這些公司收受價值百萬元以上的住房四套。
根據法院認定的犯罪事實,在一九九五年至二00三年期間,許樹迎向他人索取住宅一套,收受他人給予的住宅四套,共計價值人民幣六百二十九萬八千五百九十萬元。案發后,許樹迎的所有涉案房產被凍結或查封。
法院審理后認為,許樹迎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而且數額特別巨大,情節嚴重,依法應予從重處罰。
據了解,包括許樹迎在內,海淀區已經有原區長周良洛、原副區長星志國三名高官因收受賄賂相繼落馬。據悉,星志國是經周良洛舉薦,被任命為海淀區副區長的。星志國落馬后,才牽出周良洛的案子。
周良洛因受賄一千六百七十萬元,于去年三月二十八日,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其妻魯小丹作為共犯被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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