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在有關春運火車“買票難”問題的信息上做出重要批示,稱今年春運供求矛盾十分嚴峻,并要求鐵道部要開動腦筋,研究采取若干便民、利民措施,并公布于眾,以化解矛盾,確保春運任務順利完成。1月15日凌晨1時,鐵道部召開全路電視電話會議,鐵道部黨組書記、部長劉志軍要求,全路要深入研究、迅速制定、堅決落實便民、利民措施,切實提高春運服務質量,讓人民群眾滿意。(1月15日中國新聞網)
面對總書記的批示,鐵道部立刻深夜開會落實,端的是雷厲風行。這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人們對春運服務質量的預期,也讓人們看到了更順利回家的希望。
在人流急劇匯集的春運大潮中,“買票難”或許是需要得到某些理解的一種現實。不過,需要直言不諱地提出的是,火車票一票難求、公眾怨言頗多窘況的出現,固然有運力不足等客觀因素,但管理不善、信息公開不到位也是重要原因。
前不久有調查顯示,僅有15.4%的受調查者認為通過正規渠道可以買到火車票。這表明大多數人對于正規渠道嚴重信心不足。信心不足顯然是有現實作支撐的——許多人都有過在售票窗口買不到票而無奈托關系買票的經歷。雖然托關系也不見得都能買得到,但畢竟還是有不少人成功了。窗口買不著,托人就能買到的事實說明了什么?只能說明有不少票的發售是在暗箱中進行的,而這種暗箱操作是建立在損害一部分人利益的基礎之上的,是有違公平公正的。
要提高人們對正規渠道的心理預期,最有效的辦法只能是讓公正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而要讓人們“看得見”,就必須窮盡一切可能地予以公開。
毫無疑問,窮盡一切可能地公開并不是過分的要求,而是一種必須。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以及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政府信息都應該公開;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在提供社會公共服務過程中制作、獲取的信息的公開,參照本條例執行。火車票售票信息涉及公民的切身利益,需要讓人們廣泛知曉,而且鐵路部門不管是作為政府部門還是企業都有著公開的義務,所以無論是從哪個角度來說,鐵路售票信息都應進行及時、充分的公開。
這種信息的公開必須是全面而徹底的,讓人們能便捷地了解到,以此來提高服務的水平并增加監督的可操作性。越是在供求矛盾突出的情況下,就越要實行最大程度地公開,就越要進行更周到的服務。惟有如此,才能得到公眾的理解。
公正必須以看得見的形式實現,這已經成為公眾對于權力運行的起碼要求。那么,從這樣的角度來說,看得見的鐵路售票公正就必須成為一種長效機制,“深入研究”之后制定的措施理應能夠保證公正的實現,并能長期發揮作用,而不能僅僅是領導批示了,就來一陣整治運動,待到明年此日又故態復萌。
還要看到的是,從形成長效機制的角度出發,保證公正、公平、公開的相關制度僅靠鐵道部“全路深入研究、迅速制定”大概是不夠的,其理應作為一種公共決策來廣征民意,讓公眾充分表達自己的意見和訴求,從而讓制度變得更科學、更完善。
看得見的公正應成為長效機制,這并不僅適用于鐵路售票問題。
孫立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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