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級領導正職根據工作需要每年出國(境)不準超過1次。記者8日獲悉,南昌市規范因公出國(境)的管理,今后將實行出國(境)計劃量化管理。
控制次數
市級領導正職每年出國(境)不超1次
據了解,南昌市將建立出國(境)計劃量化管理機制。原則上,市級領導正職根據工作需要每年出國(境)不準超過1次,其他市級領導1個任期內出國(境)不超過2次或2年內出國(境)不超過1次。縣級及以下人員依規從嚴控制,2年內出國(境)不超過1次;主管或經辦招商引資、經貿洽談項目及外事、友城工作的縣級及以下人員,確因工作需要酌情安排。
無招商引資和經貿洽談等實質性出國(境)內容,不得安排出國(境)任務,不得以出訪人員未超出規定的出國(境)期限為由,安排一般性的出國(境)任務。
相關人士透露,因公出國(境)應切實根據工作需要和雙邊關系情況進行,必須是與執行雙邊或多邊具體項目有關的公務活動,否則,不得以任何名義進行一般性考察。如需出國(境)參加會議,必須嚴格按照工作的需要安排,不得有請必到。
公務定量
公務活動應占2/3以上
公務活動應占在外日程的2/3以上。同一地區、同一部門的負責人,原則上6個月內不得分別率團出訪同一國家(地區),不得同團出訪。
此外,南昌市還將控制出國(境)團組的總量和前往熱點國家(地區)團組的數量。
壓縮時間
出訪1國不超6天
邀請單位應業務對口、級別對等,嚴禁通過中介機構聯系或出具邀請函,不得接受海外華人華僑個人邀請,非僑務主管部門不得以僑務工作名義或應僑團邀請出訪。市級及以下級別團組人員總數不得超過6人,嚴禁拆分組團或組織“團外團”。要根據工作需要盡量壓縮在外停留時間,出訪1國不超過6天,出訪2國不超過10天,出訪3國以上不超過12天(離抵境當日計入在外停留時間)。
限制人數
在外培訓團控制在25人以內
針對出國(境)培訓團,南昌市規定,在外聽課和對口考察交流或業務實踐活動應分別超過在外日程的1/3,在外時間一般不少于21天,在1國內完成的,人數應控制在25人以內,特殊情況另案報批。(大江網-信息日報 萬里慶 徐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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