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小女孩致信《人民日報》為自己和母親維權,此事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本報記者前往事發地調查——
昨天,在寶雞市摩天院的借住地,記者找到了寫信維權的小女孩李子怡。當媽媽李小娟流淚給記者講述她們遭受到的不公平待遇時,懂事的李子怡不斷給母親擦拭眼角的淚水。媽媽傷心時,孩子撲在媽媽懷里抱頭痛哭。
母女倆艱難度日
李子怡說:“給《人民日報》寫信只想讓他們(村里)把錢還給我們,我想有個房子住,有個電視看,不讓媽媽再傷心。”李子怡是寶雞市金臺區龍泉小學4年級學生。 李子怡的媽媽告訴記者,“現在租的房子比以前好多了。原來租的房子只有15平方米大小,只能放一張床,一張桌子。”目前,李子怡和媽媽借住在一個親戚的家里。
據了解,李子怡的父親劉洪濤是金臺區西關街道辦事處太平堡村民。1992年8月,他與李小娟登記結婚,1996年6月曾抱養一女,1999年10月李子怡出生。2000年6月,劉洪濤和李小娟由于感情不合協議離婚,法院判決李子怡由李小娟撫養,養女劉某歸劉洪濤撫養。離婚后,李小娟沒有再婚,她與女兒李子怡的戶口也一直在西關街道辦事處太平堡村。而劉洪濤已再婚,也居住在太平堡村。李小娟說,離婚以后,她和女兒從來沒有享受過村民待遇,村上分配土地補償款,給村民辦理合作醫療及辦理養老保險等都沒有她和女兒的份,自己感到很不公平,曾給上級有關部門反映多次,但一直沒有結果。
母女倆戶口一直在村里
太平堡村土地于2005年被政府統征,2006年分配補償款。
該村村黨支部書記白文興告訴記者,村上在分配土地補償款前,曾召開村民大會討論、審議分配方案。按照大多數村民的意見,對離異的、出嫁的不予分配。李小娟戶口在太平堡村,但一直未在村上居住(屬人戶分離),也未履行村民義務,按照分配方案,李子怡和李小娟均不具備參與征地款分配的條件。
對于未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問題,白文興說李子怡與其母李小娟已于2007年12月29日辦理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關手續。對于用征地款為村民辦理養老保險的問題,白文興表示,當時的確有給村民辦理養老保險的想法,錢從土地補償金里提取。但因村情復雜、歷史遺留問題較多,村兩委會多次召開村民大會討論,辦理養老保險事宜未能通過。村里將剩余款項全部發放,全體村民均未辦理養老保險。
據村支書白文興介紹,當時李小娟所在太平堡村二組村民每人分得土地補償款123000元。但全村目前類似李小娟問題的人特別多,大概有60多戶100多人,他們都是離婚或者出嫁以后,戶口一直沒有遷出。
金臺區政府和西關辦事處有關領導表示,類似李小娟的問題在農村很多,按照法律應該享受村民待遇,但是,由于現在是村民自治,村民不同意,政府也沒辦法。據了解,幾年前,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就此問題還專門發過一個司法意見,強調離異女子應該享受本村合法的村民待遇。(孫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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