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房產證,但有永久租賃證”
新京報:你如今的做法讓人想起曾經的重慶釘子戶,關于她的報道是否對你有影響?
葉斌:我從來不否認我從重慶釘子戶的成功里得到一些啟發。
新京報:聽說你的房子是公房,并不是你的私產?
葉斌:是公房。當時我們工廠向房管所租了房子,再租給我們。我們雖然沒有產權證,但我們跟房管所簽了永久租賃權。按照規定,這種公房我能得60%的賠償款。
新京報:按照開發商的說法,這個房子的性質是住宅房,而你將它改作營業性用房時并未辦理相關手續?
葉斌:這個房子開始是住宅房,1986年,我把它改成了營業用房,開了飯館。
新京報:租賃證里寫的是住宅還是營業性用房?
葉斌:寫的是住宅。但是房管所和我另外簽了一個協議。協議里說,按照營業性用房來收房租,是住宅租金的六點五倍。這就承認了我房子是營業性用房。
新京報:這個協議在你手里嗎?
葉斌:不在。但是我手里有交房租的發票,發票上寫明了收的是營業性用房的租金。
新京報:可開發商說你已經有很長時間沒有交房租?
葉斌:最初房子是我們工廠管理。我把租金交給工廠。后來工廠倒閉,我就不知道把房租交給誰了。房管所也不管。直到2003年,我和白下區房管所簽訂了永久租賃證,才繼續交納租金。
而且,開發商在開始做評估的時候,包括后來申請裁決,開發商都默認了我的房子是營業性用房。他們現在重新提起這件事,只是為了轉移視線。
精神很焦慮隨時防偷襲
新京報:你的鄰居們都走了?
葉斌:都走了。妥協的拆遷戶分為兩類,一類是真正貧困戶,他們是少數,拿到一定的拆遷款后覺得比較合理,便主動離開。
還有一類是被逼無奈,不堪其擾,頻繁地受到開發商和拆遷隊的騷擾、恐嚇和威脅,生存環境遭到了極大的破壞,才選擇逃避。
新京報:你選擇不走,因為你是個極端的人嗎?
葉斌:我不是一個極端的人。你可以說我很堅強。我有時候有點認死理,但是我絕對不極端。認識我的人都覺得我是一個很溫和的人,甚至是一個老好人。之所以這樣,我只是為了保護我自己的財產。
新京報:但你不覺得自己所采取的手段異常極端嗎?
葉斌:我看了其他家被強拆。我如果不再想辦法,我只能和他們一樣。我不甘心。如果說我的手段極端,我只能說有人干涉到我的人身權利,我用于反抗,像我這樣的極端,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
新京報:你們現在精神上處于一種怎么樣的狀態?
葉斌:守到今天也有一個半月了。我們時刻處于在火上烤的感覺。以前我的白頭發只有一點,現在大片大片的出現了。精神上很焦慮,因為要隨時防備偷襲。
我們很警覺。比如前天風特別大,外面壞掉的廣告牌被風吹得咣咣直響,大伙就起來看。怕是有人來破壞。現在是草木皆兵。
“別人說我以卵擊石”
新京報:準備僵持到什么時候?
葉斌:我飯店的員工說我是以卵擊石,但我會堅持到底。繼續鬧下去,事情會越來越糟糕,對我,只不過是養幾個人的問題,對開發商,會延遲整個工程進度,損失很大,對政府,牽涉南京市整個城市規劃。星期天我還向南京市政府遞交了一封關于和解拆遷補償的呼吁書,寄給了市委書記和市長,還有區委書記、區長以及拆遷辦的主任。
新京報:你覺得最終會是一個什么樣的結局?
葉斌:拆遷公司不能用挖掘機把房子推掉或者放火燒掉房子。因為若造成人員傷亡,他們要負刑事責任。再說有輿論關注,我覺得自己穿上了軟猥甲。
新京報:什么樣的結果你會滿意?
葉斌:現在離我不遠、地段還不如我的門面房交易價格是每平米五萬三。我只希望開放商能替換給我這樣的門面。那我就很滿意了。
本報記者張寒 實習生朱柳笛 北京報道
南京萬廈(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錢明潔受訪時表示
“下一步,應該不會用強制手段”
- 開發商回應
關于住宅性質
錢明潔認為葉斌的房子是公房,有很長一段時間沒有交租金,按說承租協議已經失效。且葉斌將住宅改作經營性用房,又沒辦理相關手續。如今按經營性用房做評估,給予補償已算照顧。她說,那個房子不是他的私產。他沒有權利這么做。
關于評估方法
錢明潔認為,用2003年的評估方法是按照政府定的政策辦的。整個評估都是公開化的。選出的評估公司是拆遷戶在場,搖號決定的。在程序上都沒有問題。
關于是否強拆
錢明潔說,強拆令是政府下的,我們沒有用強制的手段。
關于下一步
錢明潔認為,公司會繼續和他談,按照正常的程序走,應該不會用強制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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