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民警面稱“自己是打了人”
被劉某追打后,陳醫生和張護士撥打110報警,并向單位領導反映情況。
儋州市那大鎮東風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趕到現場,敲開810房門時,劉某聲稱,自己是打了人,該怎么辦就怎么辦。
民警向陳醫生和張護士了解情況后,遭毆打的陳醫生和張護士到那大農墾醫院治療。
警方通知涉嫌毆打他人的劉某次日上午8點30分到派出所接受調查處理。
打人男子次日登門賠禮道歉
事發后,儋州那大鎮東風派出所受理了此案。
醒酒后,劉某對自己的過錯有所認識,并愿意接受警方的處理。東風派出所民警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
經那大農墾醫院診斷,陳醫生左顎軟組織挫傷,張護士右腿軟組織挫傷,涂抹活絡油后,痛癥較輕。
31日晚9時許,劉某隨東風派出所所長薛二祥、一名副所長和一名辦案民警來到儋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劉某當面向陳醫生和張護士認錯,給予賠禮道歉,并分別向陳醫生和張護士支付了1000元醫療費和撫慰金。最后,劉某給陳醫生和張護士寫了道歉書。
-對話被打醫生陳煥高:
我痛在身上傷在心里
記者:你出診時遭到毆打,整個事情經過是怎么樣的?
陳煥高:我們是正常出診,按規定:急癥病人都應該接到醫院急診科治療。這也是為病人的安全負責。如果在病人的住所留診,萬一出現過敏反應或病情發生惡化,沒有救助設備和相關醫療條件,容易發生意外。因此,我們勸他到醫院治療,有擔架和救護車護送。
這位病人自稱是省農業廳的處級干部,堅持要躺在賓館打吊針。當他的無理要求遭到拒絕時,他穿著內褲在賓館內追打我們。
劉某毆打我,盡管只是軟組織挫傷,后果不算嚴重,但我內心的創傷卻很難一下子抹平,我是痛在身上,傷在心里。
記者:你愿意和劉某協調解決此事嗎?
陳煥高:我遭毆打后,希望警方對他依法處理。后來,在警方的協調下,我接受了劉某的認錯、道歉。他雖然沒有受到嚴厲的處罰,但受到了良心的譴責。
-對話被打女護士張春華:
他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記者:作為一個女護士遭到毆打,你怎么看待這件事?
張春華:我難以理解,一個處級干部居然會對我動粗,只穿著一條內褲在賓館走廊撒野。他的身份特殊,他的行為讓我為他感到恥辱。他應該為他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
記者:你同意和他協調處理此事嗎?
張春華:簽調解協議書時,我不在場,我的名字是陳醫生代簽的。我們雖然與他簽了調解協議,但我仍然保留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劉某責任的權利。
-對話打人者劉某:
我有過錯,我會負責
昨日下午,記者電話采訪了打人者劉某。
記者:你當時動手打了出診人員嗎?
劉某:我當天晚上喝多了酒,身體不舒服,在客房打電話給總臺服務員,讓他請醫生為我打醒酒針。后來,兩名醫務人員來到我房間,我要求他們在客房里打針,他們不同意,我就讓他們出去,醫生不出去,和我爭執起來。我很惱火,我當時沒有穿衣服,只穿了一條內褲,客房內是我的私人領地,他停留在房間里侵犯了我的隱私。后來,醫院來了10多個人到我房間,沒有經我同意到我房間是違法的。
我的身份比較特殊,是處級干部,我承認在這件事情上我有過錯,我沒有打他們,是喝多了站不穩,想扶墻,搖搖晃晃撞上了對方。我是因公休到儋州幫朋友搞培訓班。我醉酒失態的行為屬于個人行為,但客觀上損害了政府公務員形象。
在當地公安部門協調下,按法律程序雙方調解了,我有過錯,我對我的過錯負責,出于人道主義,我給對方支付了2000元心靈撫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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